这样纯粹的,直率的,毫不遮掩的快乐笑容……
吴伯心酸道:“第一次见到琼琅时,那孩子刚刚苏醒,满眼的惊惶和恐惧。明明害怕得止不住地颤抖,却还要强撑着笑容同我道谢。离了家的孩子,没有亲人照拂,遭了罪又没了前途,若是再学不会伪装,就只有死路一条了。琼琅是个聪明孩子,哪怕是伪装也给自己挣出了一条生路。”
秦阙苦笑一声:“原来吴伯早就知道琼琅在强装冷静和坚强,我竟然迟钝到现在才现。难怪你先前总是对我说:对琼琅好一些。原来你们早就知道,若不是父皇赐婚,琼琅这样的贤才是不会落到我头上的。”
吴伯闻言却皱起了眉,缓缓摇了摇头:“王爷,您说错了。老奴让您善待琼琅,并不是因为老奴觉得他聪明会伪装,而是他让老奴想起了您的母妃柔美人。”
秦阙瞳孔巨震:“怎么说?!”
吴伯扯了扯嘴角,露出了一个难看的笑容:“你的母妃入宫时只是个在后宫掌灯的小宫女,心中最大的愿望就是当几年宫女攒一些银钱,到时候出宫去寻一个安生的地方过自己的小日子。她生得美,做事也细致,在后宫掌了几年的灯,就得了贵人赏识被调去了御书房继续掌灯。”
“老奴始终记得她的笑脸,她对我说‘忠哥,去御书房当差真好,每个月有一两银子。在御书房当差一年,抵得过在后宫当差三年,等我多攒点钱,咱以后可以买个带院子的房子。’老奴当时也为她高兴,一个劲对她说,让她好好办差,不要出错。”
“她确实没出错,可是架不住帝王出了错。圣上见她貌美如花,宠幸了她,任凭她挣扎哭喊都无济于事。第二日老奴再见她时,她一边哭一边抖,整个人像是被冰雹子打过的花,眼睛里面的光都没了。”
“没有人为她讨公道,没有人去问她是否乐意留在宫里,她的那些女伴儿嘴上说着恭喜的话,背后只说她是个会勾引人的狐媚子。一个孤苦无依的宫女,能被圣上宠幸一跃成为了皇帝的女人,似乎所有人都觉得是她飞上了枝头,可没人看到她的绝望和无助。”
“王爷,皇权大过天哪,高高在上的贵人们随意的言语随手的举动就能让下面的人万劫不复。哪怕奴们被上面的人欺负了,也只能笑着磕头谢恩。不敢哪,不敢反抗啊,不敢说一句真心话,谁都是爹生娘养的,谁都有家人朋友啊,就算不为了自己,也要为了身边亲近之人强咽下那口怨气。”
“能认清形势咽得下这口气的人,还能有一条生路。咽不下这口气的,人没了也就没了。这世道没几个人太正常了,无权无势的人连猪狗都不如,不会有人注意也不会有人为他们讨公道。”
吴伯的话久久回荡在秦阙脑海中,秦阙垂着眼眸紧紧盯着搂着黄狗和兄长谈笑的青年,眼底的情绪变了又变,最终低声道:“温琼琅你说得对,来日方长,日久见人心。”
细聊之后才知道,原来长福在接到温传讯之后就收拾家当出了,那时候他以为温在长安端王府,于是直奔长安而来。可到了长安才知道,端王带着温去了封地幽州,等长福到达时,端王一行已经离开好几日了。
关键时刻长福也不含糊,他在长安找了个靠谱的镖局,砸了钱请了几个镖师,护送着他往幽州蓟县的方向走。沿途虽然有些小波折,总体也算顺畅,没想到在常山郡能和温一行碰见。
第二日一早,长福就给几个镖师结算了银钱,又采买了不少东西,正式加入了端王一行。身为温的兄长,长福理所当然地爬上了温所在的马车。一上车后他就开始忙碌,没过多久,温的马车上就传出了浓郁的肉香味。
等温嗅着肉香从车中钻出时,就见车厢前的栏杆下支起了一个小碳锅,不大的锅子“咕嘟”
作响,陶锅的锅盖下方不时冒出酱色的泡泡。
温深吸一口气:“好香啊,红烧肉的味道!”
长福笑眯眯揭开了锅盖,露出了几块比拳头还要大的捆扎着稻草的红烧肉:“猜对了!是我们阿最喜欢的红烧肉!”
说罢长福取了个大粗碗,从锅中戳了一块肉放到碗里递给了温:“尝尝,不知道常山郡的猪比起吴郡的猪会不会逊色?”
温双手接过碗筷,笑吟吟道:“阿兄的手艺自然没话说。”
浓油赤酱炖得酥烂的红烧肉入口,温舒畅地眯起了双眼,满足道:“好吃!我惦记这一口好久了。”
长福哈哈笑了:“那是,越往北走,路上的饭菜就越咸。咱吴郡的口味和别处不一样,好吃就多吃几块。阿兄做了一锅呢,一会儿你给关照过你的那些人送些。对了,还有这个!”
说着长福侧过身,露出了身边的木盆,盆中浸泡着一把墨绿色的细杆,“你离家之前不是说吃不到今年的泥蒿了吗?阿兄我想了个办法,我把嫩泥蒿用开水汆烫晒干了,吃的时候泡一泡,虽然比不得新鲜泥蒿鲜嫩,但是也有泥蒿的味道,一会儿你试试。”
温吃肉的动作放慢了,心中五味杂陈。若是这世上还有人真心待他,那一定是长福了,也只有长福会将自己随口的一句话记在心上。泥蒿不难找,可是要一根根折干净,汆烫好,晒干,再带到自己身边……长福要花多少时间和心血?
“阿兄,谢谢你。”
温放下碗筷,眼眶泛红道。
长福顿时不乐意了:“你这孩子这么见外做什么?谢什么谢,你喜欢就是最好的!快别和我客套,多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