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钥匙扣上面?”
“对。”
“这是什么的钥匙?”
“这是十一中教职工楼2单元门的钥匙。”
“噢,那是我的钥匙。”
“你是从哪里得到的这把钥匙?”
“本来就是我的钥匙啊,我的钥匙我还用得着得到它?”
他们的对话反反复复,周宿越听越糊涂。
陆百宁解释:“我们在孟肇元的随身物品里找到了单元门钥匙,就挂在他的皮带腰扣上,半个小时前又在他家附近的垃圾回收站找到了偷袭你的时候穿的鞋子。和效禹的照片比对过,是同一双。”
这么快就找到了?周宿很意外:“确定这些东西都是他的么?”
陆百宁答:“他承认了钥匙是他的,我们也在钥匙上发现了他半个指纹,但他说不清楚钥匙怎么来的;鞋子他不承认,说没见过,也没有在鞋子上找到指纹。目前没有查到他在职工楼租房的记录。”
她补充:“另外,他承认了在后门偷袭你的人是他。他说跟踪了你好久,早就知道你在这里读书,看到你从后门出来了之后,就起了歹心。至于花盆那次,他不承认。他说他没进过学校。”
“他杀你的动机,就是为死去的孟雪妍复仇。他不忿你从晁保平的手里独活了下来,所以要替天行道。”
这时,审讯室里的审讯员问了一句:“你能把后门偷袭的那次经过再讲一遍吗?”
“我不记得了。不要问我了。”
孟肇元撇开头高喝:“我想上厕所!我要撒尿!”
周宿看着他摇头晃脑的样子,皱起眉头:“他这个状态,是不是有点”
陆百宁知道他想说什么:“我们给他做了测谎和专业的心测试,测谎仪说他没有说谎。心测试的结果是,他具有典型的双向情感障碍,躁狂症状明显,还有一定程度的癔症。”
“他分不清楚现实和幻想,记忆错乱,所以他不觉得自己在说谎。测谎仪当然测不出来。”
“他在审讯室里的表现也印证了心测试的结果,语言表达跳跃断续,思维一时过于活跃,一时过于低迷,阅读解能力非常糟糕,书写表达能力也一般。”
陆效禹插话提问:“如果他被鉴定出有精神病,会不会影响量刑?”
刑侦科科长解释:“法律上如果用精神病做无罪辩护,主要是主张罪犯在病情影响下无意识犯罪,或者不能意识到犯罪行为产生的后果,属于在动机上是无辜的。但这两条明显都不适用于孟肇元。他非常清楚自己的持刀行凶行为是为了杀人害命。”
“就算是法院采纳了精神病因素,影响了量刑,他不去监狱,也会被送进特殊的精神病犯罪医院。我说实话,那里还不如监狱,比监狱恐怖多了。”
周宿这时候想起来另外一个人:“对了,那个保安呢?”
陆百宁指了指后面另外一间审讯室:“他倒是好对付,问什么说什么,我们没有查到他和孟肇元有任何联系,他应该就是纯倒霉。孟肇元忽悠了他认识校长,他就真的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