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怡阿鸾,我将你们送上岸,我替你们做东感谢恒先生。”
卫无殇想当然的以为衡锦必然姓恒。
明霄和唐怡都暗松口气,他们确实不想再耽搁了,但也就更加惊奇,看来衡锦确实有点来历,连蜀昭王卫无殇都为他改了脾性。
衡锦看看天色,立刻辞谢:“花先生不必费心了,我们一会还要去下城关渡口运瓷器,晚上我答应教天宝游水。”
——呃!卫无殇的身体轻颤了一下,好像被人兜头揍了一拳,他这辈子的一多半时间用来逃避卫恒,如逃避致命的瘟疫,直到最后以利锥将卫恒刺死,他好像也没有得到解脱。如今这个酷似卫恒之人,却想也没想就拒绝了他的邀请,这真是天大的讽刺。
“衡先生,我太……粗心了,竟不知那喜相逢店大欺客,请先生让我略尽地主之谊,为你们父子俩安排一个住处。”
明霄只觉无地自容,他好像从未发愁过银钱。
“呵呵呵……”
衡锦仰头笑了,从明霄手中接过天宝,“我以前好像也没担心过盘缠,不过此事也难不倒我。”
他说着不等明霄拦阻就飞身而起跃回河船,“我和天宝过些日子就离开东安,不牢萧公子费心了,”
衡锦拿起长竿只三两点就将河船撑得顺流而去,“——明晚不要单身赴会。”
他沉厚的声音远远传来,在水波间跳荡回旋,小船已去得只剩一个墨点,渐渐没入苍蓝的远天。
“阿鸾,小怡,这个衡锦是什么来历?”
卫无殇慢慢走入轩廊,空洞的内心里灌注着风声水声和……他的声音……他的声音里少了邪魍和绝望……多了无尽的苍茫。
明霄简单地讲述了他们与衡锦父子相识的经过,最后深深喟叹:“衡先生明明看起来气度尊崇雍容,应该是享尽荣华富贵,又如何能布衣粗袍,以运货赶脚为生?”
卫无殇腾地一下坐倒在廊下长凳上,手掌死死地攥紧栏杆,似要将其掰断。
唐怡也在廊下坐下,捶打着酸痛的腰背,一边凝眉说道:“就因为他吃过穿过荣华富贵过,知道那些也不过就是过眼云烟,此时他才能更加从容不迫,阿鸾,你应该注意到了,衡锦的身上没有一丝窘迫难堪之色,显见他对好日子苦日子已经完全不在意了。”
“是呀,我早注意到了,虽然有时吃到可口的家乡饭菜他也会贪馋,但那样子并不令人反感,反而有点……酸楚。”
明霄双臂环抱,晚风在涌动的水面上打着急旋儿,扑面而来,明霄忽觉萧瑟,此时才发现他身上仍穿着衡锦的衣袍,“哎呀,不好,我穿了衡先生的袍子,他明天都不知是否还有衣袍替换。”
卫无殇猛地抬眸望向明霄,他身上长大的蓝色布袍早已洗得发白,“阿鸾,他说……他是苗人?”
卫无殇喉咙干涸。
“对,他会说苗语。”
唐怡替明霄回答,一边慢慢站起身,“我去看看虫儿和鱼儿,一会儿就到岸了。”
“那个孩子……呃……咳咳咳咳……”
干涸的喉咙里像烧起了一团火,卫无殇终于忍无可忍使劲咳嗽起来,“……咳咳咳……那个孩子……”
明霄见卫无殇咳得心肝肺都似要冲出喉咙,立刻上前拍抚着他的肩背,“那个孩子叫天宝,衡天宝,是衡锦与北朔族的妻子所生,可叹他夫人刚刚去世了。”
‘啪’的一声,卫无殇竟掰断了一截儿臂粗细的栏杆,阿恒他……有夫人?
“舅父……”
明霄惊叫。
“那孩子多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