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亭摇头:“不知道。”
他忽而脸色变差:“我不确定。”
纪式薇咬他:“你不是很擅长身体力行解决问题吗?对付我这个成年人翻手云、覆手雨的,对付姜姜那个小女孩跟白痴一样。”
崔亭满脸严肃。
纪式薇咧嘴笑:“当年我还是个小女孩的时候,你怎么一样能挥动智商和我斗智斗勇?”
崔亭蹙眉……那时候,如果不斗智斗勇,恐怕她会直接发展成强抢民男的女流氓。
一提起往事,纪式薇突然来了兴致:“我记得我打算再也不搭理你的时候,你还跑去我打工的酒吧,连灌了一周的啤酒。”
“啧啧,那会儿你多纯情啊。”
当年那个不胜酒力,醉了就扯着她的衣袖非要送她回家不可的男子,长成了今天,眉目会敛聚无数心事的风度翩然的男人。
纪式薇想起自己二十二岁生日那年,偷袭耳朵红透的崔亭时,许下的那个愿。
等她毕业,就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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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许最后对淡墨说得话,她并不陌生。
多年以前,她曾经从盛清和的嘴里听过一模一样的。
盛清和说过的话她从未尝试刻意去记得,但是他离开以后,她在这世界上每每听到一些熟悉的言语,总能联想到他。
前几年,淡墨也会做白日梦。
希望一觉醒来回到十六岁,一回身,当年那个灿烂的盛清和,还在她身后不远处的位置睡得昏天暗地。
傲人的成绩,是他恣意的资本。
她偶尔也会抄学生守则里最古板最教条的内容揉成纸团砸到他那张毫不含蓄的脸上,而他也总是会不知廉耻地在上面写三个字,然后一本正经地夹在他的周记本里递给她。
那些年,她看过那样多他写的“朕已阅”
。
她每每哭笑不得,而那三个字每每带给盛清和的,却是无法驱散的霉运天灾。
第一次他写,单车被人偷的只剩一个轱辘;
第二次他写,便当刚打开被人撞翻在地;
第三次他写,重感冒迷糊间进错了教室……
她曾经说他活得太过随便,而他解决霉运的办法历来很简单,转移到她身上。
单车被偷,就死皮赖脸地求她载;便当打翻,便不知廉耻地乞讨争抢她的午饭;得重感冒,便用他那喑哑冒火的嗓子不断摧残她的耳朵。
他越靠越近,咫尺之距的时候,抱着把感冒传染给她的决心,说过言许适才说得那同一段话:“如果我刚才吻你,你会揍我吗?还是直接吓死过去?”
当年她是真得揍了盛清和。
可现在,听到言许这段话,她只是礼貌地笑笑:“我是有公德心的一个人,不会揍人犯故意伤害罪,也不会被吓死让别人莫名其妙变成杀人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