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间卫老侯爷已过了三七,有关于广陵侯府的各类密辛却在城里日嚣尘上,闹得沸沸扬扬起来。
就连沈星奴这个醉心于医书的内宅女子都听说了一两耳朵。饭桌上,阿禄一边咬着馒头,一边绘声绘色的讲着外头听来的传闻:“那卫老侯爷一走,原本该是他大儿子卫修袭爵,谁知道他竟然一哭二闹,宁死不肯接受这爵位!你们说这事闹的!”
“那岂不是落到卫朔身上了?”
季逢安好奇的问了一嘴。
“谁说不是呢!”
阿禄喝了一口粥,“哎,星奴!你刚来咱们这,肯定没见过广陵侯府那两位公子吧?”
沈星奴摇头。
阿禄摇着头,一副“可惜了”
的表情,“你不知道,他们家那俩儿子可是京城里多少女子的仰慕对象!”
沈星奴敲了敲他的手指,瞪了他一眼:“别人再如何,耽误你早上喝稀粥了吗?还不快些吃,一会儿师父还得出诊呢!”
逢安医馆名气日盛,沈星奴便开始有意识的攒钱。眼见院子里仅有的人手已开始忙不过来了,她意识到,是该添置些新的人手了。
她将想法同季逢安讲了,想得到他的许可,谁知季逢安却大手一挥,将内宅事务一并交给了她来打理。沈星奴也乐得揽活,除非遇到疑难杂症,否则平日里她是不情愿随师叔出诊的,所以她有的是时间。
待在家中的这些时日里,她在钻研医术之余顺手也处理几手内宅事务,从一开始的没有经验,到现在逐渐也得心应手起来。
沈星奴是个雷厉风行之人。
但是当季逢安看着她领回来一个小瘦猴的时候,还是着实吃了一惊。“你昨天才说要添新人,我还当你说笑。”
阿禄也跟着去了。他放下菜篮子,说着:“咱们今个也是赶巧了,我和星奴姐也是偶然遇见,就顺便将他领回来了。”
小男孩约莫十来岁,比阿禄还要小上四五岁。小男孩光着一双脚,顶着一头乱发,浑身上下脏得看不出颜色。此刻他绞着手指,正好奇的打量着面前的环境。
“阿禄,”
沈星奴指了指小男孩,“你快带乐宁去洗一洗,换身干净衣裳!”
阿禄应和着,拉着乐宁的手便去了。半个时辰过后,当乐宁再次出现在众人面前,已然变成了一个眉清目秀的小伙子。
季逢安赞许的点了点头,“小孩,你父母呢?”
乐宁直勾勾的盯着他,“他们都死了。”
沈星奴解释着,“他跟随父母从盂县逃难到此处,如今父母都没了。侄女遇见他的时候,乐宁正在街上同野狗争食,我看着可怜就……”
“倒是个可怜的孩子,”
季逢安伸手想摸他的头,却被小男孩躲开了。季逢安一愣,收回了手后笑着问道:“你可识字?”
“……识得一些。”
“挺好,挺好,那就让他留下吧!星奴,你安排一下。”
有了师叔的这句话,沈星奴也没有了后顾之忧。她将阿禄的房间稍作改动,又放置了一张小床,铺上了软和的褥子。
“乐宁,你先将就一下,暂同你阿禄哥住一起;等咱们宽裕些了,我再给你腾一个屋!”
乐宁一时有些失措,竟不知该说些什么。沉默良久,他才闷闷的应了一声。
“那就乖乖睡觉吧。”
乐宁点了点头。他摸了摸厚实的床铺,两只眼睛忽然不可抑制的红了起来。尽管床铺很小,几乎只能容纳下他一个人,但他心中已经无比满足了。他怀着忐忑又激动的心顺从的爬上床,不一会儿便睡着了。
这一切幸福得不像话,真怕是一场梦啊!
也许是太久没有睡过如此舒服的床铺,也许是这样的日子太有安全感,乐宁竟然一觉睡到了巳时。等到他睁开眼睛的时候,院子里的喧嚣一瞬间充盈了他的耳朵,他倏地跳到窗户旁边小心地偷窥着外头的情形,才发现沈星奴和阿禄都忙着,根本顾不上理会自己。
他着急忙慌的穿好衣裳跑到了院子里,尽管他表现得很积极,但眼下四顾茫然,他根本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忽然,沈星奴听到季逢安的呼喊,她将招待客人的茶壶往身旁一放,便匆匆的离开了院子。乐宁红着脸往前走了几步,几乎是不假思索的拎起了茶壶,学着沈星奴的模样给候诊的病人们倒起茶来!
沈星奴站在角落里默不作声的观察着这一切,她见乐宁虽然只是倒茶,但做事却颇有条理,手上的动作也不紧不慢的,茶壶虽重,他却从未出错。
看得差不多了,沈星奴装作不经意的回到了院子,乐宁甫一见她,立马有些慌了。
“呀,你小子真能干,比我做得好多了!那以后院子里来了客人,倒茶的活计就交给你了。”
“……好!”
乐宁深受鼓舞,眼里迸发着亮亮的光芒,“我一定把这活干好!”
沈星奴和阿禄相视一笑。
在季逢安的精心调理之下,郡伯夫人已悠悠醒转,精气神逐渐恢复,每日也能清醒两个时辰了。
只是她体内余毒未清,倒是颇为恼火。倒不是此毒无药可解,实在是毒性已进入五脏六腑,留下了严重的病根了。至于下毒之人是谁……那就是他们的家务事了,医者不便过问。
饶是如此,左丘明对季逢安已是千恩万谢了。他是个性情中人,不但大手一挥解决了他们当初面临的窘境,还直接给了他们丰厚的银两作为酬谢。
所以沈星奴除了钻研医术以外,现在最喜欢做的事便是半夜数钱。在又一个失眠的夜里,她掏出了钱匣子,将手上的钱全都过了一遍——
整整有四百五十七两八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