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朵朵听到这里,接口问,
“这一点的意思就是,不是所有的都入公中?比如建民叔兄弟去打猎所得就是他们自家的,包括购买的打猎用具。比如从业叔公家卖竹制品收入,爹的里长收入,叔的手艺工钱也是自家的。”
“是的。”
吕梁柱确认,“不过需要在完成村里的出工需要后方可。”
“那些没有手艺,身体还不太好的村民怎么办?”
“村里现如今九房,每房均未分家,大家一起吃饭没有问题。”
吕朵朵表示理解了,每房总是会有些手艺人,有吃一起吃。
“太爷爷的祖训初心是好的,想让子孙们抱团取暖,不要有人饿死,在家里穷的时候,弱者会对强者充满感激,因为大家都一样。这样的关系是和睦的,比如我们吕家村现在。但是强者如果太强了呢?比如我们现在有本事了?”
吕朵朵抛出这个问题。
“那会怎么样?”
吕铁柱忍不住问。
“作为弱者的一方得不到好处,会不会抱怨、甚至仇恨?”
吕梁柱沉思:“当然会。”
“这样我们吕氏家族就会出现内乱、争抢。”
吕梁柱点头。
“所以我们需要设计一个合理的分配制度,让干活的人更有动力,让弱者同样享有过好日子的福利。
笔架湖是村产,湖里的鱼也就是村里的,不是我们一家人的。
如今租赁合约也是签村里的。
只是鱼在湖里,不捕捞上来加工售卖,就没有价值,就好比之前几十年一样。
现在卖鱼的二十两之所以值得二十两,由四个环节组成。
一是鱼本身的价格。
第二是捕捞的工钱支出。
第三是宰杀炒制,这个让鱼的价格翻倍了。
第四是售卖,只有卖出去了才能让前面三项换成了银子。
二十两内,就包括了鱼一千斤,价值十一两银子。
捕捞支出,九个钓手一百八十文工钱,跑腿六十文工钱,合计二百四十文钱。
剩余八两七钱六分是包括支付宰杀炒制工钱二两。
售卖工钱二两。
结余四两七钱六分。
朵儿是这样考虑的,我们家带头不自私。
前面两项可以列为村里公中收入与支出部分。
后面两项可以列为个人家庭收入与支出部分。
这样既保证了村里的利益,也让个人更有动力去卖更多的鱼。
让村里和个人成为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伙伴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