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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必须履行合同内条款。】
【乙方如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退房!】
【否则预付款不予退还!】
。。。。。。
我懵了,如遭晴天霹雳一般。
愣了半晌才反应过来。
合同里说的那个甲方就是恒太集团,乙方就是我。
当时签合同的时候,我仔细看过几遍内容。
但是一份几万字的合同,想要一字不落看下来还是很困难的。
再说我是真心买房,没想过要退。
而且谁能想到这么大一个集团会玩这种文字把戏?
如果早知道这样,那我说什么也不会买他家的房子了。
白白交出去三十多万的首付,还还了八年的贷款。
结果到头来,房子没拿着,钱也没了。
这不是坑人吗?
说到底,还是吃了没文化的亏。
【你们这是诈骗!】
【我不管,我要退房,把钱退给我!】
我瞬间失去了理智,扯着嗓子喊了起来。
一百多万,那跟要我的命也没区别了。
【先生,你要胡闹的话,那我可就不客气了!】
【保安!有人闹事!】
售楼经理拿起对讲机吼了一嗓子。
立刻就冲过来几个穿制服的保安,架起我就往外走。
【再闹事,报警了!】
临出门时被人踹了一脚,那个一脸匪气的保安头子瞪着我说道。
我被吓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