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吊!”
“哈哈哈!”
“我说怎么那么热闹,原来万能你回来了啊!”
同富的弟弟同钱也出来了。
霖森从正对着万能家厨房的侧门走上了,他不同于他哥哥长得那般魁梧,也不苟言笑,他长相俊雅,不管面对谁,总是未语先笑。
这不,他一来就笑着说道:“万能,你回来干嘛?”
万能也笑眯眯地告诉他:“我打算出国,去苏联,所以回来和我母亲商量。”
“哇哦!出国耶!终于混出人模狗样来了。”
霖森夸张地嗷嗷叫。引得他们都笑了起来。
“哎,我听说,你和那个女孩,就是和你一起养蚕的女孩,哪个了?”
同富握住拳头,竖起两根拇指撞到了一起,挑眉向他们说道。
“哪个了?”
霖森只嘴顺道。
“你们懂的!”
他们又一次大笑起来。
“以后达可别忘了我们。”
霖森一把攀上万能的肩膀,问,“打算什么时候办婚礼?”
“我和她提了,她说外国人结婚的时候穿的是白色的婚纱,她渴望那样的婚礼,等我们到了国外再结婚。”
霖木上来就听到了万能的话,也和诗雅一样的想法,道:“你就不怕到时到嘴的鸭子飞了?”
“嗨!她不跟我,她还想跟谁?她离不开我的!”
万能笃定道。
“世事无常哩!”
同百叹了一口气说道。
“同百,你怎的如老头一般颓废?你经历了什么事吗?”
万能问道。
“还不是他未婚妻的事!”
同钱道。
“怎么了?”
万能更好奇了。
“上个月,我们几个一起去赶集,在街上碰到了同百的准大舅子,”
霖森顿了一下,看向同百,见他没阻止,就继续说道,“准大舅子说,他的大妹子,也就是同百的未婚妻,病情加重了,她恍惚时还叫着同百的名字哩!在街上看见我们了就叫同百去看他的妹妹,同百立即就答应了,但是他家那么远,翻山越岭的要走一段很远的路才到,我们就陪着哥哥一起去了。”
说着长叹了一口气。
“怎么了?情况不好?”
万能问。
“是啊!太可惜了!那阿妹啊,也许是常年生病的缘故,皮肤白得不得了,瘦得皮包骨头的,眼睛显得特别大,虽然被病魔折磨成了那样,但她那模样仍然美得令人心跳。然后,天黑了的时候,他哥就点亮了煤油灯,朦朦胧胧的灯光照耀之下,只瞧见了她脸庞的轮廓,那个凄美的模样呀!哎!可惜我没文化,找不到词来形容她的美,哎!”
霖森说着摇了摇头。
“都要求上门去探病了,应该行将就木了吧!她还没生孩子呢!可惜了!”
万能也惋惜的问道:“什么病啊?不能治好吗?”
同百道:“先天心脏病,她父母说,带她去检查过,医生说,要在十岁之前,而且还得到大城市去动手术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