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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什么是正事(第2页)

十七岁那年,杜秋冬的养母生病了,家里需要用钱,便让杜秋冬辍学打工去了,第一年他还开始往家里寄钱,为的就是希望得到养父母的认可,但是养父母在拿到钱后,甚至连个笑脸都不肯给他,甚至嫌杜秋冬赚钱太少,年三十的时候连一碗饺子都不肯给杜秋冬吃。

我之所以讲这些,主要是是想说,其实那些出来混社会的人,并非生来就是社会人,很多时候都是生活所迫,在青春热血的年纪没人告诉他们什么是黑什么是白。

而他们只觉得谁对他们好谁就是好人,有时候甚至因为对方请他们吃了一顿饭,就仅仅只是一顿饭的恩情,他们就可以为对方拼命。

对于这样的例子实在太多太多了,如果要是将我那些知道的事情全部都写下来,估计都能写一部千万字的巨作了。

“放心吧!我们每一个人,这辈子总会遇到那个不嫌弃我们的那个人,将我们收拾的人模狗样的,然后每天快快乐乐的活着,一辈子很长,这才在哪里?”

说完这句话的时候,我突然也开始惆怅了起来,我的那个意中人在哪里?会是张璇吗?

“阳哥,既然这样,我们就说定了,我要好好干活,以后你不光要给我开工资,还得给我找媳妇。”

刘一手说道。

“自己找,我都还单着呢?如果你们要想取经多跟梁小龙沟通沟通。他情感史丰富,他懂!”

我说完后,杜秋冬叹了口气说道:

“其实,我从来没有考虑之后这些事情,我觉得对于现在的我来说,能有点奔头就很好了,讨媳妇这东西,对我太遥远了,而不是我该想的事情,我觉得这样也没什么不好,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我拍了拍杜秋冬的肩膀。

“不一样的,正常人,哪有自己一人过一辈子的。最起码总要有个开心陪你笑,伤心陪你哭的人。”

杜秋冬之所以这么丧,跟他的成长有关系,可以说从我认识他的第一天他就如此,用他的话来说,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自己狗屁不是,总觉得低人一等,而每次打架之所以下死手,是因为打架可以让他活的快感,当然他也喜欢被人打。

所以看着文质彬彬的他,总是给人一种很冷的感觉,与他的形象完全不匹配,而且,我记得他也很少笑。

刘一手则不同,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不好惹,但是相处起来,丝毫没有任何的距离感特别亲近。

他们两个简直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的反差,可能也正是因为如此,使得他们两个走的最近。

“是啊,兄弟,阳哥说的没错,以前我也觉得我这辈子就这样了,但是当我看到龙哥的时候,我就觉得我也可以,既然我可以,你也一定行的,我们一起努力。”

“好,一起努力!”

由于第二天他们还有事要做,加上考虑到他们昨晚也没怎么休息好,所以我们便早早的睡了。

不过在我睡觉的时候还是收到了刘晓的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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