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到嘴边庭芳反而不知道该怎么说了,她坐在那里局促不安,不停搓弄干燥的双手。
“我知道和你说过,你妹妹不是自杀。后来我遇见那个人了。寄给你的扣子就是留在那个人出现的地方,可我不清楚是不是他的。”
庭芳认真地说着,“我追了那个人很久,他甚至想杀了我。”
说着庭芳扒开自己身上的衣服,给施逸看那些疤。
施逸皱了皱眉,内心知道她说的是真的,同时却又清楚这是巨大的麻烦。
“我不是警察,你来找我没有意义。”
“我知道。就算我找警察,也得要证据。”
“你是想把纽扣要回去吗?”
庭芳摇头:“先放在你那儿,等到过后需要的时候一起给警察吧。”
说实话,施逸知道,现在把东西还给庭芳,对他而言最安全。只是……当初他没有随手丢了,证明他心里还是有点在意的。假如他妹妹真的是被杀的,他不可能允许那个人逍遥法外。
只不过施逸信不过面前这个女人所谓的追查,他不想被人当枪使。
“那你需要我做什么?”
“没啥。我就想告诉你,我现在在套一个人的话,那个人肯定知道什么。等我找到证据,就来告诉你,到时候你看看应该怎么做。”
“你来找我,就是要说这个?”
“我就是来看看你。我不应该来的,其实刚才我后悔了。”
庭芳直勾勾盯着施逸,“我很感激你,真的。”
施逸更懵了,庭芳眼睛里的感情,是他不理解的。
“对了,我想问问你,”
这时庭芳想起了正事,“像偷录,偷拍这种……算不算证据?”
这就是施逸最怕的事了,普通人想找什么证据,总是自己先犯法。如果他给予太多帮助,到时候说不清楚,就算躲得过法律责任,也会影响工作。
不过现在单纯做点法律咨询,倒不算什么:“证据的获取方式只要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都可以算。但侵犯他人隐私这个界定比较微妙,偷听偷拍本来就算侵犯他人隐私。不过,证据和证明力是两码事。证据只要确实涉案一般都可以采信,只是看采信的分量罢了。”
庭芳听得云里雾里:“那就是说,多少也有用呗?”
“对。可以这么说。不过想靠这种东西去指证一个人杀人,不太可能。只能算证据补充。”
“我明白、明白……我还想问,如果一个人死不认罪,又没有像血啊之类的证据,只有人证,能定罪吗?”
“难。”
施逸明确说,“我们国家的法律是重证据轻口供的。”
听到这儿,庭芳神色黯淡了下去,她意识到即便找到那个人,也很难让他绳之以法。
因为过去的那些案子年头都太长了,当时都没有证据留下来,这么多年过去更不会有。即便是活下来的白灵,也没有看清凶手的脸,很难指证。
她所有的希望都在那枚纽扣的血迹上,可万一那不是凶手的血,该怎么办?
“我知道了,”
庭芳站了起来,对施逸说,“我先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