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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小王警察(第1页)

皓月猛地睁开眼睛,原来是做了个梦!

哎,不对啊!外面确实有人在大力敲门、高声叫喊。走廊上,还充斥着呵斥声、尖叫声、杂乱的脚步声。

生什么事了?着火了吗?皓月立刻起身,打开了门。

门口居然站着两个警察!一老一少,一胖一瘦。

看到衣着整齐的皓月,两个人愣怔了一下。然后胖警察开口了:“查证件啊!查证件!拿证件出来!”

态度很粗鲁。

在自己祖国的土地上,还要三天两头查证件,唉!

皓月心里嘀咕着,返身从包里拿出深圳特区通行证,递给那个胖警察。他们身后,几个男女,正被其他警察推搡着,往楼下走。

胖警察只瞄了一眼,立马喝到:“通行证?通行证不行!有没有暂住证?(劳务工找到工作后,需要提交单位证明,到派出所,办理深圳特区临时居住证,就是暂住证)"

我刚到深圳不久,还没找到工作。。。。。。"

皓月说错话了!她应该说自己来出差、或者探望亲戚朋友。

果然,那个胖警察立刻打断了她的话:“没有暂住证?那去派出所再解释吧!小王,把她带下去!”

说完把证件甩给小王警察,接着去敲后面一间:“开门!开门!开门!”

小王警察立刻上前,板着脸催促皓月:“出来!走吧!”

皓月双腿软、内心崩溃!

那个时候,各个城市,尤其是深圳特区,对“三无人员(无户籍、无工作、无收入)”

的制度,是极为苛刻而无情的。

一旦被抓进派出所,必定被送到关外樟木头的收容所关押,几个月的劳动改造后,就会被遣送还乡。

同时,查办暂住证,是成了某些部门的创收手段。

关内(深圳市区)一张暂住证收费3oo,期限半年,每年办两次,次次要交3oo。这钱,多要劳务工自己出。

那时候,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5oo-1ooo每月;文职人员的平均工资,1-2千左右。所以很多人,即使有工作,也不愿意办理暂住证。只要老老实实呆在宿舍,或者晚上不出去乱逛,就不容易被抓。

这种情况下,街道、派出所、民防员,就经常搞突击检查。半夜搜查城中村、小旅馆的方式,尤为常见。

如果被查到、被抓进派出所,有工作单位的,单位只要带上证明,带上钱缴纳罚款,再写个检讨,交钱办理暂住证,就可以放人。

(但“孙志刚事件”

中,孙志刚明明是有工作单位的,可因为对此制度不满,“态度不好”

,派出所不顾单位的要求,硬是将其强制送进樟木头的看守所,最后在所里,被活活打s!网络上还能查到详细的信息。也正是因为他,最终国家废除了收容制度,改成了救助站制度,那是后话了)。

皓月慌张无比:如果被送进看守所,之前所有的努力,全都落空了!而且,回去后如何面对父母,还有浩洋呢!

不行,一定要想个办法。

*******

皓月的房间在四楼,小旅馆没有电梯。

当两人,走到3楼楼梯间时,趁着前后都没人的空档,皓月转过身,双手合十、快央求:“警察同志!求求你放了我吧!我是个好女孩儿,我的证件,还有半个月才过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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