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明达回到他在青秀村的家里,漱了半个小时的口,又洗了个澡,换了身干净的衣服,这才觉得没有那么恶心。
“小马,跟我去一趟新兴酒吧。”
潘明达突然对马元武说道。
“去那里干嘛?”
马元武不解地问道。
潘明达恨恨地瞪了他一眼,反问道:“你说呢?”
像潘明达这样的有钱人,手下并没有小弟,有的只是公司里的员工。
员工只能完成公司里的工作,还有很多其他的事情是不能叫他们去做的。
所以,如果他们想要办公司以外的事情,特别是一些不能拿到明面上说的事情,都会花钱请别人去办。
说到请人,在青秀村这个地方,最适合的人莫过于刀疤了。
毕竟,在大家的认知中,他就是青秀村最大的恶霸,手下有很多小弟。
请他出手,事半功倍。
青秀村稍微有些钱的人,多多少少都会跟刀疤有这样那样的联系。
所以,刀疤,平时也没少赚这些人的钱。
“刀哥,来生意了。”
刀疤手下的小弟看到潘明达的车在酒吧门口停下,立马去报告刀疤。
“把他请到这里来。”
刀疤说道。
很快,刀疤的小弟就带着潘明达和马元武来到刀疤面前。
“潘总,今天刮的什么风啊,怎么把你给吹来了?”
刀疤站起来说道。
看到潘明达来这里找自己,刀疤立马就知道他是来给自己送钱的了。
对于这些来给自己送钱的有钱人,刀疤还是非常欢迎的。
毕竟,这些钱来得容易。
这年头挣钱不容易,谁会跟钱过不去呢?
潘明达刚找个位置坐下,看到了刀疤脸上的伤。
“刀哥,你脸上的伤是怎么回事?”
潘明达疑惑地问道。
更让潘明达不解的是,不仅刀疤脸上有伤,他底下的小弟很多人身上都有不同程度的伤。
青秀村没有人是刀疤的对手,看来他们跟外面的人火拼了。
“没什么,昨晚喝酒喝多了,不小心摔了一跤。”
刀疤打了个哈哈。
昨天晚上酒吧里生的事情,刀疤自然不会说出去。
听到刀疤这么说,潘明达自然不信。
喝醉摔伤,如果只有刀疤一个人还说得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