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北脸色变得有些怪异。
好家伙!
“贫困生”
朱望居然要买rog!
rog啥概念?
它在游戏本里的地位,差不多就相当于车里的法拉利,口红里的萝卜丁……
要不咋会被叫做“败家之眼”
呢?
再看一眼,我滴乖乖。
耐克阿迪身上穿,索尼耳机头上戴。
还有个ipadmini怀里揣。
这小子一身的“豪华装备”
,却住在这个每月租金15o的破旧小院里,完全不是一个画风啊。
“哎,你们干嘛的!?”
注意到两个不之客,李桂兰满脸不悦地质问道。
林北指了指身旁的冯大爷,面色冰冷道:“你还认识他吗?”
“这糟老头子我上哪儿认识去,没啥事儿赶紧走,别在我们家门口碍事儿!”
李桂兰最后一次见到冯大爷还是在三年前,后来再没见过面,一直是电话联系。
此刻面对面居然都没认出来。
不耐烦地摆摆手,跟赶苍蝇似的。
“走走走!赶紧走!”
林北脸色一沉道:“李桂兰!你就是这么对待资助了你儿子三年多的好心人的?”
“啥?资助?”
李桂兰愣了下,紧接着反应过来。
上下打量了冯大爷几眼。
“哦!你是冯永信?”
冯大爷板着脸,一言未。
从打电话时候的态度,冯大爷早就不指望这一家子对他心怀半点感激之情了。
只是没想到,他们居然面对面都认不出自己。
就在这时,
朱望以一种跟他的体型完全不相符的敏捷度麻溜地翻身而起,带着两百斤肥肉,撒丫子跑到冯永信面前。
摊开双手,勾了勾手指。
“老登!爆点金币!”
冯大爷气得胡子都在颤抖:“你,你说什么?”
“你这老登,真勾八墨迹,赶紧给钱啊!聋啦!?”
朱望眉头皱起,满脸不满地催促着。
李桂兰也跑过来双手叉腰大声道:“对啊,赶紧给钱!“
“我们可是一直拿你当大恩人的,平时睡前饭后还经常替你祷告,求菩萨保佑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