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唇畔的笑意僵了下,“什么意思?”
男人的手背无声收紧,似乎是想到了什么,静默一秒后问:“是因为裴氏集团最近收购的那个项目,你想去改造那个全包酒店?”
“是。”
傅思漓静了静,抬眸望向他,目光清亮。
“他是我丈夫,我更想和他在一起。”
每一次看见她和季言忱在一起,裴时隐总是很在意。
虽然傅思漓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误会她喜欢季言忱,但既然他不喜欢看见她和季言忱走在一起,那她不见就是了。
她本来就
()是自由的,想去哪里都可以。明瑰酒店是傅家的,她可以选择留下,也可以选择不留,他都没有任何阻止的权利。
季言忱注视着她许久,没有说话,眼底涌动着莫名的晦涩。
就在傅思漓起身准备离开办公室时,余光忽而瞥见阳台上的植物,有些眼熟。
她的脚步下意识顿住了,有些意外。
莹白清丽的蝴蝶兰正安静盛放着,这几年过去都没有枯萎的痕迹,一看就知被主人打理得很好。
男人温柔清润的嗓音忽然在办公室里响起。
“还记得吗,这是你那年送给我的。”
傅思漓当然记得,当时她送给季言忱这盆花,是希望他即便在那样的环境里生存,依然能有热爱生活的心。
她只是没想到,他会保存到现在。
“思漓。”
季言忱忽然出声叫住她,不甘的目光紧紧盯着她的背影,隐忍着的情绪令他的嗓音有些滞涩。
“如果他不姓裴,没有高高在上的家世,没有青梅竹马的那些年,你还会喜欢他吗?”
傅思漓怔然片刻后,点了头,纤长眼睫微微颤动着,轻柔嗓音却坚定。
“会的。”
“我喜欢他,不是因为和他认识了多久,也和他的家境无关。”
就算他们不是从小就相识,傅思漓也曾经认真想过这个可能,第一次见到裴时隐的时候,她也还是会喜欢上他。
人和人之间的爱意,如果日久生情就能产生,那么意味着只要给两个人足够的时间,他们就能爱上彼此。
但这是不可能的。
所以,哪怕他们没有认识得那么早,她也一定会对他一见钟情。
-
夜幕缓缓降临,城市车水马龙。
回家的路上,傅思漓也在反思这个问题,她好歹也算是堂堂傅氏集团小公主,怎么能鬼迷心窍到要去给裴时隐打工?
好久没回家了,傅思漓舒舒服服地泡了澡,浴缸里的花瓣是今天管家让人空运来的,花香沁人心脾。
她泡在温热的水中,想起之前在医院里,他还说她喜欢就去纹身,她只当他是为了哄她才那么说的,并没有当真。
因为以她对裴时隐的了解,他根本就不会做这样的事。
这两天因为受了伤,裴时隐回到北城后并没有深夜仍然留在公司加班,而是一反常态地很早回了家。
做好了一整套的睡前护肤,傅思漓从浴室出来,本来以为按照他的工作狂脾性,肯定会在书房继续办公,结果却发现主卧里,落地灯安静亮着。
床单早就被她吩咐佣人换成了柔和的米色,而不是之前冷冰冰的黑色,让整间卧室看起来都温馨起来,更有了生活的气息。
男人不动如山地靠坐在床头,身上穿着一件深灰色睡袍,衬得他肤色愈发冷白,领口敞开着,露出一小截精壮分明的胸肌线条,俊美的脸庞斯文矜贵,骨节分明的手腕上还缠绕着一圈白色绷带。
他的手里不知道拿的是什么,眉心微蹙着,目光意味不明。
傅思漓一开始以为他又在看一些无聊到爆的财经杂志,可等她走近一看,才发现他看得竟然是她的手账本,里面还画满了她早期画过的一些设计草图。
“谁让你偷看了!”
他的长臂微抬,没有被她抢走,语气淡淡。
“看看而已,这么小气?”
他他他,竟然还倒打一耙?还敢说她小气。
傅思漓又羞又气,试图从他手里夺回来:“不许看,还给我。。。。。”
手腕被他抓住,傅思漓一下重心不稳,趴在了他宽阔的胸膛上,硬梆梆的难受。
距离过于亲密,从她的角度,足以看清他黑长的睫毛,感受到他胸膛处的起伏,让她的心脏也不免加速跳动起来。
柔软的发丝剐蹭过锁骨处,男人低垂着眼,轻而易举地看见她胸口白嫩的肌肤,柔软鼓起的弧度,盈盈一握的腰肢藏在绸缎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