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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火烧荒地有兔子(第1页)

衙门前门的路,是丰耕县的主干道。

往左走是深山各村,往右走,是隔壁的丰织县。

林宝初来了这么久,一直在忙地里的事情,都没有机会往衙门右侧的方向去看看。

地牢就在衙门的右侧。

因为是地牢,古代人很忌讳,所以地牢旁边方圆一里都没有人种地。

就那么荒废在那里,杂草丛生。

不过,经过那场大旱,繁茂的杂草枯死大半。

即使后来秋雨浸又生了,那些新长出来的野草也被上面的枯草遮挡,活活捂死。

“趁着今天没什么风,咱们把这块地的边儿收一收,然后直接一把火烧了吧。”

林宝初很想进去看看这块荒地的情况,但碍于杂草长得比人高,她根本进不去。

只能先来一把火,把枯草烧了,到时候再看看情况。

“好。”

沈戟动作很快,拿着镰刀就开始干活。

两人从同一个地方开始,分别向两个方向割去。

沿着村民们的田埂,将野草往荒地里踩,保证一会儿火烧起来之后,不会烧到田里的庄稼。

两人忙了大半天,连中午饭都没吃,终于割完了这块地的边儿。

火石子一打,几个起火点一起烧,大片的火就烧起来了。

“你往前去看过外面的世界吗?”

火烧着的时候,衙门里会非常热。

所以林宝初没回去,而是跟沈戟漫步在这条两边都是稻田的乡间小路上。

她说的往前,是指丰织县的方向。

这条黄土路的尽头是稻田和大山,他们看不到丰织县,丰织县离他们还远。

“去过。”

沈戟轻声和她说自己的经历,“刚开始来的时候,天天都去,后来就不怎么去了。”

林宝初挺心疼他的。

年纪还那么小就被丢到这个地方自生自灭,谁受得了?

“那……你还想回去那个地方吗?”

她说的那个地方,是指盛京城。

谈到这个话题,沈戟眼里的光明显暗了暗。

他故作轻松,“不知道,若丰耕县真如阿宝所说,日后会是山清水秀、如花似锦,世外桃源一般的景色,我就不回去了。”

离开太久,那个地方早已不属于他了。

“肯定会的!”

这一点林宝初还是很有信心的。

她有种子、有地,还有丰耕县的绝对决策权。

兴盛丰耕县就只是时间问题。

“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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