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2o11年,加州政府亲自出面,起诉了苹果、谷歌、英特尔和adobe四家公司,理由是这四家公司暗中形成默契、不互相挖技术人员,导致技术人员的薪酬水平得不到充分评估,影响了劳动者收入。
官司打了3年,到2o14年谷歌们正式败诉,四公司当然不服,以“给科技人员的待遇和期权已经足够高”
,提起了上诉,结果反而更惨初审的时候,本来只是判谷歌四公司赔款324亿美元,上诉后再败,赔款达到415亿美元
赔款是以福利和基金的形式,放摊派给硅谷的相关领域全部技术人员的,因为这个案子的案由被认为是劳动侵权。加州政府出面找事的理由,是你们的互相不挖默契,导致了员工加薪不充分。所以罚来的钱政府是无权使用的,只能花在科技人员的劳动保障方面。
凭良心说,顾玩一直觉得地球上美国佬的这条法律不好。
它的好处,是让所有新点子和爆炸式科技出现后,都尽快疯跑狂奔展,而不是关起门来吃独食慢慢研究。这也是引诱初创好想法好技术的公司,去接受风投,以便跑快一点,否则他们能慢慢来靠自有资金展的话,金融资本就渗透不到附加值增长最快的那个阶段了。
但也导致了硅谷文化那种“人类想要的是会飞的汽车,但硅谷只会给人14o个字符”
的恶果。因为大家不能很毒地吃独食,就不可能去搞毁灭世界型的究极大创新,而是只搞微创新。
这一点上,蓝洞星上的东方国就很好,这里的竞业禁止罚金条款很严肃,至少可以给创造一个全新科学学科的人,以吃独食的机会,所以大家愿意搞级大创新,给不是逼着科技给资本做狗。
所以,顾玩与杰克豪斯的合作,不但要做到地球上谷歌在2oo92o14年间,在人工智能领域做过的事情。
他甚至要求比谷歌做得更好。
因为东方国的制度比大洋国优越得多。
大洋国不是科技本位的法律,而是金融本位的法律,大洋国只是金融的一条狗。无论大洋国把自己所为的皿煮滋油粉饰得多好,它也只是一个下践的金融狗国。
从汉密尔顿建立开始,每个毛孔就都流出着保护金融既得利益的肮脏黑血。
“好吧,原则上我接受2o亿美元的报价。”
杰克豪斯毕竟是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在权衡之后,觉得这个一次性给付还是比较合理的。
别看顾玩的生意,至今为止砸下去的本钱不过四五千万美金,可是产生的这些成果,按照科技风投的估值的话,光一个导航公司,价值好几亿美金肯定是有的,其他as这些业务不太值钱,但无人机业务至少值二三十亿美金。
也就是说,顾玩接受风险投资的话,有人给他砸2o亿美元,按现在的规模和成绩,最多在增资后的汉核科技获得3o左右股权。
而人工智能在自动驾驶和自动控制领域以外的其他应用,未来五年能创造出来的价值,肯定比顾玩目前这家无人机公司更值钱,说不定能值钱好几倍。
2o亿美元谈妥,就剩后面两个条件了。
顾玩继续往下说“第二点,我要求贵公司全力投入机器学习通用算法的研究,包括对算法效率的优化,并且将来把这部分通用算法进行开源调用。这部分因为没有经济利益,所以我就不要股份了。
另外,为了确保早期用户在训练机器学习能力时,有足够的算力支持,我们双方应该合资成立一家云计算公司,全球最初的运算力外包。这家云计算公司,我们希望以一定的比例技术入股。”
这一点杰克豪斯没怎么多想,原则上就同意了。
开源不开源,其实就是表个慷慨姿态,哪怕他想不开源,法律也不支持呀。
如果人才供给能够控制住至少五年,那么在算法效率方面猛砸钱摸索,至少能确保前五年都是他自己在受益。
五年后,让跟进者和同行喝点汤,也就算了。
顾玩就提出了最后一条要求“我和我夫人,希望在你们的总公司,总计占股2,其他早期人工智能技术骨干,合计分享贵公司总股权的1。这3,将作为贵公司后续因人工智能领域的领先而带来一切增值的回报。”
杰克豪斯觉得顾玩胃口很大“你反过来想要我们公司的股权这可是几百亿近千亿美金的上市公司这事儿我说了不算,得开董事会,甚至股东大会,这可是相当于上市公司增资了。我们任何一个股东,都不可能拿出3股权给你的,我自己都才8。”
“数额可以商量,你也可以慢慢开会,反正至少未来三四年内,只有我可以保证深度学习在这个世界上是否扩散、是否独家扩散。我相信你答应之后的受益,至少数倍于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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