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了?”
孟子玉此刻又变成了酷女孩,
“赚了多少啊?”
如果秦风告诉别人,这个酷女孩是一个能准确讲出某种片子,FBI的正确意思,不知道有没有人信。
“嗨!没多少,我这个人,就喜欢乐于助人,虽然我也喜欢刘天王,但是呢,君子成人之美,做一个品德高尚的人,,,,”
“那我也找王丹姐换换”
“哎!老板,其实并不用,其实,,,,,”
秦风能说自己其实想再把手里的票随便找个人卖了,然后找个地方猫着吗?
“真是,女人就是麻烦,怎么老跟着我啊,哎!优秀的人就是苦恼!”
刘天王是港台歌星,影星,十几岁出道一直到现在经久不衰,可以这么说,娱乐圈一大半的人都是听他的歌长大的,
他本人也十分热衷于慈善事业,经常出席各种慈善活动,据说这次的演唱会所得利益都会捐给大山里的孩子建学校,
本市最大的体育场,
“王丹姐,做艺人,偶像,能做到像刘天王这种程度,那死了也不遗憾了!”
“谁说不是呢,清尘,我都快三十岁了,可一想到能坐在前面看到我的偶像,我都激动的不行。”
“死秦风,死孟子玉,烦死了!”
“清尘,别的东西我可以让你,但是这个可不行,走吧韩江老师,周桐弟弟,我们去排队!”
秦风此刻在买爆米花和饮料。
孟子玉紧紧跟在在秦风身旁,
“老板,我都答应你和你一起去看演唱,绝对不会一个人溜走的,人和人之间的那一点信任都没有吗?”
“没有!”
秦风,,,,,
秦风没有正儿八经的看过什么演唱会,但是他觉得,应该多带点水和吃的之类的,不然好几个小时,饿了渴了怎么办?
于是,本着能买多可以带回去,绝对不买少不能饿着,渴着自己的原则,秦风整整买了一大袋子的零食和饮料,
爆米花则抱在孟子玉的怀里。
“兄弟,来,让让,腿收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