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晟背着孟月,两人在大雨下,浑身都湿漉漉的。
不舒服还在其次,主要是衣服吸水很沉,背起来可想而知。
这年头衣服的质量,可以说好也可以说不好,不好是因为衣服容易撕烂,好是因为衣服是用棉和麻布做成的。
因为脚肿,下垂同样会导致脚部进一步充血加重病情,所以邱晟还要提起来孟月受伤的腿。
要不是他力气大,而且胳膊力量够持久,否则他还真难用这个姿势背起来。
孟月紧紧搂住邱晟的脖子,因为邱晟跑起来的度有些快,所以有些颠簸,她害怕自己手一滑然后被邱晟给甩下去。
这也造成了孟月整个人贴在邱晟的背上。
感受着邱晟背部的坚挺和温暖,孟月颇为安心。
“要是自己男朋友在,他的背部应该也是如此温暖吧!”
“这邱晟真男人,看来比武延生更合适,可以撮合一下他和雪梅!”
“两个人应该更郎才女貌!”
孟月是有男朋友的人,两人虽然异地,但仍然相爱,就差见家长然后成双成对了。
现在虽然对邱晟很有好感,但也仅仅只是好感。
这个时候的女性,不,应该叫女同志,对男女之间关系还是很有分寸的。
她们对爱情和婚姻都是很忠诚的,一般不会背叛。
就是不爱了,大家都会说开,然后彼此和平分开。
为什么说一般,因为二般情况的都不是“人”
,所以没有说的必要。
邱晟背着孟月,心里很焦急,因为在野外,意外情况实在是太多了。
至于孟月的想法,与他何干。
他现在急得要死,哪有别的心思去想别的。
在这种情况下还能有别的心思的,不用说,懂得都懂。
“希望不要再生什么意外!”
他可是还清楚的记得。
在他们刚上坝的第一晚还遇到了狼群。
当然,也有可能是他自己吓自己。
但万一呢,谁知道还会生什么。
意外之所以是意外,让人恐惧,不就是因为意外未知嘛!
“快一点,再快一点!”
邱晟咬着上嘴唇,顶着风雨在泥泞中奔波。
留在原地的四人,在原地没了邱晟这个主心骨,显得有些不知所措。
人在关键时刻总会茫然而缺乏安全感,这个时候人往往会依附强者,这个强者便是主心骨。
这也是人类社会聚而不散的根本。
一个没有合格领袖的部落,最终会衰亡,这是由人类社会的群体性所决定的,就像狼群中的狼王,羊群中的头羊。
“咱们聚在一起吧,这样受风小!”
覃雪梅提议道。
“梦茵还有无力!”
在邱晟和孟月离开的这段时间,沈梦茵经过休息,总算是不恶心了,但还有些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