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瞳蹲下身,小手戳来戳去,想把鞋口溢出来的肉肉戳回去,嘟嘟囔囔的,“我的脚太胖了。”
小朋友长得真快,这双大头皮鞋还是她刚来的时候钟瑾给买的,那时候他还不知道小瞳是他的女儿。
钟瑾记得,当时一共是买过两双鞋,一双在地摊上买的塑料凉鞋买大了,小孩子的圆乎乎的脚趾头一直出溜在外面,走起路来鞋底吧嗒吧嗒响。
这双大头皮鞋是第二次买的,让店员给她挑的鞋,挺合脚的,小瞳也最爱穿,因为小瞳说她喜欢带花花的鞋,这么小的孩子也有自己的审美。
在商场地下停车场停好车,对比钟瑾在京市第一次带着小瞳去商场时的生疏和局促,现在他就显得游刃有余多了。抱着小瞳,按照指示牌,轻车熟路地去了三楼的童鞋区域。
明明只过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却感觉像是过了很久,钟瑾觉得自己在带娃这方面,已经是NextLevel了。现在的人普遍结婚晚,或者不结婚,或者结了婚不要小孩,在钟瑾的圈子里,他好像还是第一个当爹的人。像于飞扬,还成天只知道嘻嘻哈哈的,他就已经有了孩子。
想到这些,钟瑾产生了一些莫名其妙的优越感,这么可爱的孩子,别人都没有,只有他有,这种感觉其实挺爽的。
小瞳在一家店里看中了一双橘色和绿色配色的软底小皮鞋,她指着橱窗里的小鞋子,对爸爸说,
“我要这个,胡萝卜和小兔叽。”
小孩子的想象力很丰富,这双鞋的配色真的就是橘色和翠绿色的配色,看起来很像胡萝卜和萝卜缨,鞋带上还装饰着一只立体的小兔子,而且和她脚上那双一样,也是鞋头圆圆的大头皮鞋,可可爱爱的。
钟瑾请店员把鞋拿出来,拿在手里试了试软硬,又问,“透气吗?她喜欢疯跑。”
“这鞋的材质是头层小羊皮的,很透气轻软,请问穿多大码?我可以找合适的码让小朋友试穿。”
“麻烦你量一下她的脚长。”
钟瑾知道小瞳之前脚长是16厘米,穿22码的童鞋,但她现在长了一些,所以要重新测量。
店员重新测量了小瞳的脚长,对爸爸说,“小宝宝现在的脚长是16。5厘米,可以穿23或者24码的鞋,23呢比较合脚,但这边建议您拿24的,小孩长得快,24的可以多穿一段时间。”
“拿两双,23、24各拿一双。”
钟瑾既不能接受小瞳穿不合脚的鞋,也不能接受小瞳穿顶着脚的鞋。所以他决定以后买鞋都买两个码,等23穿小了开始穿24的时候,就着手买新鞋,这样滚动循环起来,完美实现闭环。
店员很温和地笑,“爸爸好细心,一般能做到这么细心的都是妈妈。”
小瞳穿着新鞋在商场门口的喷泉广场上跑来跑去,毫不留恋地把那双她之前喜欢得不得了的小花花旧鞋扔进垃圾桶,又发现地上的一个小洞,弯下腰盯着那个小洞洞看。
“那是喷泉的出水口,赶紧回来,等下滋你一身水。”
钟瑾双手抄在裤兜里,站在喷泉池外喊她。
小孩子遇到感兴趣的事情都会选择性耳聋的,她现在很想玩这个小洞,于是就自动屏蔽了爸爸的声音。
盯着那个洞看了一会儿,小瞳蹲下身,用手去抠那个出水口,“没有水呀。”
钟瑾走进喷水池,也跟着弯下腰去看,“坏了吧?”
话音刚落,出水口里瞬间喷出一股水注,浇了钟瑾一脸水,水珠顺着黑发往下滴,衬衫的胸口处也湿了一片。
小瞳蹲在旁边笑嘻嘻,“哦豁,你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