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棣抱住不放:“哪里疼?”
女孩一下感觉全来了,手臂往下一捞,把小脚抓着手里,眼泪涌上眶:“哪都疼。”
司马棣坐起身,把她那只玉足抓着手里。小丫头长得真是好啊,从头丝到脚趾头,没有一处不是美到极致。这一双小脚,像玉雕成的一般,洁白无瑕,小巧圆润,脚趾头一根根晶莹剔透,像树叶上的露珠,滴溜溜地着光。
他抓着那双小脚细细地揉弄着,爱不释手。
女孩看着司马棣握着她的小脚把玩,被他的变态惊呆了,很担心他会把她的脚连皮带骨地啃下肚子去。
次日,司马棣又早早离帐,却在傍晚时分让人来通报,要回帐中吃饭,让人送饭过来。
两人围着一桌吃饭,司马棣风卷残云地吞了两大碗以后,现女孩碗里的饭没怎么动,肉也不吃。
“为什么不吃?”
司马棣看着她。
女孩愣住了。怎么说?军营里的米饭硬得她一吞下去,从喉咙到肚子一路下去都像沙子磨过。肉很硬不说,还有说不出的味道。从前家里虽然没什么大鱼大肉,但每个菜都做得精致,她的胃也被养得娇贵。
司马棣不知道,她被掳来这些日子,就没一天吃饱过。
她不言语,司马棣又想到那边去:“老子这就把药婆子宰了。”
“不是。”
女孩急忙说:“我,我想自己做饭。”
原来是这样,老子把伙头兵宰了。
第二天早起,几个士兵过来帐外做了个小灶。
楚楚自己做了饭,抄一个菜,小火煲了肉汤。她其实不太会做饭,霍氏对女儿十分娇惯,楚夫子也更愿意她把时间用来学琴棋书画,所以,她在家是极少下厨的。但多少是看过的,简单菜色还是能做的。
司马棣回来看了她做的饭菜,明白了。她把饭做得软糯香甜,肉炖得很烂,这种做法是他上京王府厨子的做法。他自己没觉得这些饭菜有什么不同,多年行军生活把他的胃炼得像钢铁做的,什么粗的硬的伙食都能消化,战事紧急时甚至经常吃生肉。饭菜他从来不挑,舌头唯一能区分的就是酒的好劣。
“在家常做饭?”
司马棣看着一饭一菜,似乎还颇为精致。他有点意外,小丫头不像是个贤惠的。
果然,女孩摇摇头:“家里都是母亲做,她做得极好。”
司马棣明白了,平常人家娇养出来的女孩,比他这个没人爱的皇子金贵多了。
要不要把父皇给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