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是第一次上法庭,也不是第一次做有爭議的案子,只是單獨去做一個有爭議的案子,就真的是第一次了。
那幾天,吳曉菁到她這裡來,看見她魂不守舍地在準備,緊張到消化不良。
「怎麼換你把飯戒了?」吳曉菁笑她。
言謹原原本本說出來,訴苦訴了一堆,最後說:「蠻好不要逞強的,就直接說不建議起訴,現在頂個大缸,舉不起也放不下,怎麼辦啊?真想連夜逃跑。」
本以為能聽到安慰和鼓勵,卻不料吳曉菁也跟著訴苦,說盧茜的項目在電影創投會上得了個獎,拿到八十萬的投資。本以為劇組會寬裕一點,結果盧茜仍舊摳得人神共憤,力求一分一厘都用在不能省的地方,也就是器材、道具、場地、後期,不包括他們這些人。但對人的要求又奇高,燈光一天被喊8oo遍,撂挑子不幹了,又被求回來。還有她,去貨櫃碼頭拍外景,冬天穿秋天的衣服,海風特別冷,直接給她凍感冒了。盧茜卻說正好要拍個生病的狀態,第二天天剛亮,她人最難受的時候,把她叫起來開拍。
最後也是一句:「真想連夜逃跑,要不我們一起跑吧。」
她真這麼說,言謹倒不響了,總算扒了兩口飯,忽然又有了鬥志,說:「跑不了的,算了,不跑了。自己頂的缸,怎麼都得頂完。」
吳曉菁笑起來,給她加雞腿。
言謹這才知道就是激她的,兩人脾氣其實差不多,無論結果如何,她們選擇做一件事,就一定會做完。
開庭當天,言謹坐在原告代理人席位上。
對家是大平台,請的律師頗有經驗,調解的時候已經見過幾面,提出的答辯觀點也不出意外,認為原告是影音出版商,被告是視頻網站,兩家分屬不同行業,相互之間不存在競爭關係,也就談不上不正當競爭行為。
說話的態度挺好,卻隱隱有些不屑,好像聽見什麼好笑的事情,但他這個人有修養,所以才坐在這裡耐心教教她。
言謹知道這裡面有些打心理戰的意思,她怯了,或者急了,正中對方下懷。
身邊是客戶派的代表,旁聽席上還有雙方公司來聽審的人,她其實級緊張,反覆想著那句頂缸的豪言壯語,才穩住節奏,按照準備的從法理層面闡述觀點,展示證據——
「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範對象是競爭行為,法條本身並未要求經營範圍是否相同,甚至不要求經營者之間具有直接的競爭關係。而競爭的本質是對商業機會的爭奪,這種爭奪在經營範圍不同、但相互關聯的經營者之間同樣存在。
「恰如電影dVd和電影在線播放,兩者之間具有功能用途上的替代性。在同一時期,原告產品的銷售和被告產品的瀏覽量也可以看到明顯的此消彼長。被告的行為給原告造成了實質性的損害,且因為該行為獲得了現實的經濟利益。
「基於以上理由,原告方請求法庭認定被告存在不正當競爭行為,判令其停止該行為,賠償原告損失,以及為調查、制止侵權所支付的合理費用……」
整場庭審堅持下來,也像是演完了一部9o分鐘的長片,言謹偷偷舒出一口氣,卻聽見旁聽席有人鼓掌。
所有人都朝那個方向看過去,法官敲錘讓注意法庭紀律,言謹這才發現拍手的人是吳曉菁。
她沒說會來。她太專注了,也沒看見。
短暫即逝的微笑之後,言謹正色,等待法官宣布閉庭。
直到出了法庭才現出原型,頭都不好意思抬,說:「你剛才為什麼要鼓掌啊,好尷尬。」
吳曉菁說:「我不知道不可以鼓掌啊。還有,你贏了嗎?怎麼沒聽見法官判誰輸誰贏?」
「哪有當庭宣判的?」言謹說,然後再加上一句以求嚴謹,「幾乎就是沒有。」
吳曉菁問:「那為什麼電視劇里都那麼演?」
言謹說:「因為電視劇是假的。」
「那結果會怎麼樣?」吳曉菁又問。
「不知道。」言謹搖頭,實話實說。
類似的案子用不正當競爭來起訴,在當時還鮮有先例。法官也有壓力,要是真按照不正當競爭判了,上級法院認同,會成為指導案例。上級法院改判或者發回重審,初審法官雖不至於追責,但這種法理層面的判斷,被認為有誤,也會有影響。
吳曉菁說:「那就不想了,走。」
「去哪兒?」言謹問。
吳曉菁笑,回答:「我看完你頂缸,你看我頂缸啊。」
言謹也笑出來,跟著去了楊浦。
那是在隆昌公寓,民國時候留下的老房子,如今裡面幾乎都是租客,分割,搭建,好似鴿子籠。
上樓經過長長的回字形走廊,看到拍攝現場,更加擁擠。
吳曉菁對言謹說:「知道為什麼電視劇里的窮人也住特別大的房子了吧?跟現實一樣的小房子,根本沒地方放機器。」
「那你們借個這么小的地方打算怎麼拍?」言謹問。
吳曉菁笑,說:「因為窮啊,沒錢搭景,而且這樣才真,不是嗎?」
說完,她去準備。
言謹已經在想,劇組租私人住宅用於拍攝,合同應該怎麼簽,都需要哪些手續,純屬職業病。自己也覺得有點奇怪,她們這倆人到底是怎麼湊到一塊兒的。
然後,就看見那個身高估計有19o的攝影小伙兒,再加上一台巨大的攝影機,如何縮進公用廚房水槽旁邊那個極小的空間裡,一隻腳已經踩在外側窗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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