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琪的一声抱怨,让众人面色沉重,确实,短短一周内,已经接连两起命案。
唯一庆幸的是,他们胸口都插着一把刀,刀上都有那个诡异的太阳图案。
所以凶手应该是同一个人,或者同一个组织,遂两起案子可以并案,不至於像无头苍蝇一般。
陈勇的尸体是在他郊区的别墅里发现的,报案人是一个送外卖的小哥,小哥说他按着单子送餐,按了半天门铃没人应。
然後,他发现大门没锁就进去了,进去之後敲门也没人应,但是房间的门也是开着的,他就推开门叫人。
然後,就发现客厅里躺着一个人,地上全是血,他吓坏了,就赶紧打电话报警,片警接到报案第一时间赶过来,因为案件比较复杂,所以就上报了市刑警队。
高帛川让杨麟查了外卖小哥提供的订餐人手机号,意料之中的,没有查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手机号是从报刊亭买来的不记名手机卡,不是实名制,查不到什麽,对方早已抹去所有痕迹。
法医初步推断,死亡时间是当天夜里23点至凌晨6点,致命伤是胸前的那把匕首。
这个时间段很大,而且这个时间点,大部分人都在睡觉,没有找到任何目击证人。
外卖小哥是第二天下午四点收到的单,五点半左右到的别墅,距离陈勇的真正死亡时间已经超过了十二小时。
整个别墅,除了陈勇的尸体,什麽痕迹都没有,什麽线索都找不到,凶手显然做了万全的准备。
但是,他又故意让外卖小哥过来发现尸体,这倒是符合太阳组织一贯的作风,杀了人後自己报警,目的应该是挑衅警察。
忙忙碌碌三个多小时,回去已经将近十点,一群人饿着肚子冲进了警局旁边新开的面馆。
高帛川在外面打电话没进来,杨麟和沈云飞叫好面已经找了个靠窗的位子坐下等着,夏贝贝和林琪则是趴在点餐台上两眼放光地盯着面馆老板。
男人约莫三十岁左右,薄薄的白色衬衫,领口微微敞开,衬衫袖口卷到手臂中间,眼睛深邃有神,鼻梁高挺,嘴唇性感,说不出的魅力。
林琪抛着媚眼先开口:「贝总,这个是我的,你不能跟我抢。」
夏贝贝也不看她,两眼冒着桃花,直勾勾盯着男人的脸道:
「送花的那个高富帅,这个卖面条的穷光蛋,你只能二选一,你要高富帅这个就留给我,你要这个我就去勾引那个高富帅。」
面馆老板正低头在抽屉里整理东西,似乎听到夏贝贝的话,抬头朝她看了一眼,嘴角扬起淡淡的笑容。
与夏贝贝对视一眼後,便朝两人点点头,然後拿着手机起身,跟里面的厨师嘱咐了两句,便径直上了二楼。
夏贝贝看着他的背影,微微蹙眉,眸中一闪而过的诧异和古怪。
林琪扭头,朝夏贝贝磨牙:「你怎麽知道这个是穷光蛋,这面馆的装修不错,这帅哥长得就不像穷光蛋。」
见夏贝贝一直盯着帅哥的背影看,林琪磨牙磨得更厉害。
「你不是还有周寻吗,有钱有貌有权有势,你把周寻让给我,我这两个都让给你。」
夏贝贝转头,笑出了两排小白牙:「那这两个都给你吧,我还是要我们家周寻。」
林琪扭头瞪她,正要开口,突然就闭了嘴,她幸灾乐祸地朝夏贝贝眨眨眼,然後跳着走到杨麟旁边坐下。
夏贝贝正纳闷,後衣领就被人抓住了。
整个警局,敢抓她後衣领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她姑父,另一个,就是她的顶头上司。
「哈,头儿,我来帮你看看面有没有好,我帮你催一下。」
高帛川没说话,揪着她的後衣领把人拽到靠窗的位子,夏贝贝抬脚就要往林琪身边走,高帛川冷着脸,直接把她按在了自己旁边。
杨麟给夏贝贝倒了杯水。
「贝总,都说肥水不流外人田,咱们刑警大队打光棍的好几个呢,你们得学会内销,不能都想外销啊。」
说完,还特意看了林琪一眼,夏贝贝喝了口水,乐呵呵地瞄了他一眼,然後对林琪道:
「我觉得也是,林琪,你和杨麟正好凑一对麒麟,要不你把面馆这帅哥让给我,你考虑考虑杨麟。」
杨麟喜欢林琪,整个刑警大队都知道,奈何林琪一直装傻,夏贝贝笑呵呵地开玩笑,林琪龇牙咧嘴:
「贝总,你现在是名花有主,你已经有了周寻,竟然还想要另一个,你不怕撑着了。」
夏贝贝咧嘴:「没事,撑不着,一个白天一个晚上,分工明确,我尽量雨露均沾,谁也不耽误,我……哎呦。」
话音刚落,夏贝贝的後脑勺就被人打了一下,愤愤扭头,见高帛川正冷冷地盯着她,眼刀子刷刷地飞过来。
她吓得赶紧坐直了身子,不敢再说话,时不时朝高帛川瞄上一眼。
见他的水喝完了,就殷勤地给他倒满,他刚伸手去兜里摸烟,她就伸手给沈云飞要打火机,然後亲自给他点上,完完全全一副狗腿子的模样。
林琪三人忍俊不禁,想笑又不敢笑,事实上,每次案情复杂的时候,他们都会这麽开玩笑。
斗嘴更是家常便饭,每次遇到帅哥,都会抢上半天,娱乐放松为主,主要吵着好玩。
如果有一天听不到夏贝贝的碎嘴毒舌,还真是不习惯,整个刑警队,也就高帛川能治得了她。<="<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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