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铃铃铃”
的闹钟响起,我起身于黑暗之中伸了个懒腰,打开了床头灯。柔和的灯光将1o平小房间的昏暗微微照亮,好似天边初升的夕阳。
伸手将“铃铃铃”
响个不停的闹钟拍停,时针与分针刚刚好走到七点三十分。
本可以美美的享受慵懒的早晨,可答应暮暮的事情马虎不得。既然决定要做午饭,那自然要把自己的水平完全挥出来。
俗话说,做菜百分之五十看功力,百分之五十看食材。新鲜的食材直接决定了菜的好吃与否,如若食材只是些残枝败叶,那纵使你有厨神的功底菜也好吃不到哪去。
——就算再美味的腌料,遇到拖鞋那也只能是有了“味道”
的拖鞋。
常言道,一日之计在于晨。食材也是这个道理。新鲜的食材往往只会出现在清晨的菜市场。
睡懒觉是不可能了。恰巧此时房间门被“砰砰”
敲响。抬头看向木纹墙壁上的挂钟,时间来到七点三十二分。
“尘星,你起床了吗?”
暮暮在门外唤道。
“进来吧暮暮,我已经起来了。”
房门被打开,可爱的紫色身影背着外面刺眼的白光走了进来。
“怎么不开灯?”
“不是开了吗?”
我指了指头顶柔和的壁灯。
“这么弱的光线真的能看清东西吗,会伤到眼睛的。”
说着,暮暮将房间的灯打开。刺眼的白光让人下意识将胳膊抵在额头上。
“我总觉得这种亮度更伤眼睛。”
我说。
“适应一下就好啦,总比什么都看不清要好吧。”
“那倒也是。”
我将胳膊放了下来。即使灯光再刺眼,人也会慢慢适应。
“来换药吧,把上衣脱下来。”
暮暮从一直放在房间里的医疗箱中拿出新的贴药与绷带。
“人类为什么连睡觉时也穿衣服?”
暮暮随口问了句。
“主要还是起到防护作用,预防着凉。毕竟人类可没有你们小马身上那层暖和舒适的皮毛。”
我边脱边答。
暮暮开始拆卸旧的绷带。
“你们人类为什么没有皮毛呢儿?”
“人类也是有皮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