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仅凭算账一词,对方律师就可以断定我方当事人恶意了么?”
“我方当事人所说的算账方式就一定是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了?”
“当然不是!”
“这两件事,根本并不具备因果关系。”
“除非,是对方律师能拿出确定性的证据。”
“比如说,阮丰在去往维修厂前,跟你通过电话,说对方不修好的话,他就开车制造车祸。”
“不然对方律师何以如此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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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秋这话一说。
赵立东吓了一跳,赶忙反驳道。
“对方律师不要污蔑!”
“另外,我虽然没有证据,但也只是在表述一种可能!”
叶秋闻言似笑非笑道。
“哦?表述一种可能?”
“先且不说以可能去断定因果关系,属于莫须有的行为。”
“而且,难道我方当事人所说的算账方式,就不能是报警、起诉、曝光吗?”
“这些正当的途径,同样是可能,而且可能性更大。”
“那么为什么一个不具备因果关系的低可能性事件,却在对方律师的眼中成了主观恶意的证据了?”
“甚至还敢以此为基础,要求法官进行裁定审判?”
“我想请问,对方律师这是在无限制的使用自己的法律权益的吗?”
“如此的话,是否是对法律赋权的一种滥用、甚至是蔑视呢?”
叶秋的话犹如连环质问。
让赵立东面色白,额头见汗,一时根本说不出话来。
这个普法律师!
怎么这么牙尖嘴利!
而此时。
吴德的心也越沉了下去。
不能让叶秋再问下去了!
否则会出事!
吴德当即举手道。
“审判长,诉讼方的陈述和提问,主观意愿太过强烈!”
“其具备显著的个人倾向,有违法律的公正客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