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镶玉是袖箭社‘录事’之一。
两宋民间结社相当普遍。
虽然两宋强文弱武,但民间尚武之风却是历朝最盛!
因为强文弱武的政策,导致官兵根本保护不了百姓。
百姓索性结社自保,这才有了如今遍布全国的乡社武装。
袖箭社就是其中之一。
虽然规模远不如买马社、弓箭社、忠义巡社,可是极有特色。
上自社头、社副,下至录事、社员,全都是女子。
再准确点,全是风尘女子。
金兵南下,各地社团并起,抵抗异族入侵。
袖剑社也是其中之一。
谁言商女无恨,袖箭可杀索虏!
但结果可想而知。
王伦在逃往济宁府的路上顺手救了金镶玉,共同落草梁山泊。
“怎么这么快啊!”
金镶玉噘着嘴嘟囔了一句。
“什么?”
“唔~没什么,这个给哥哥。”
金镶玉说着将袖子挽上去,将她绑在左臂的七煞袖箭摘了下来,要给王伦戴上。
“我非是要防身之物,我是想要学你那叫什么来着……就是你投掷暗器的法门。”
金镶玉颇感惊讶:“乱花千变手?哥哥你要学这个?”
得到王伦确定的答复之后,金镶玉更加惊讶了,伸手就去摸王伦的额头。
似是担心摸不准,索性轻勾王伦的头,踮起脚尖来额头相抵。
王伦:……
这都什么毛病,怎么一个两个都这样。
但金镶玉如此还感觉不保准,担心测不准温度,更是下巴一抬,双唇已然吻了上来。
王伦吓了一跳,猛然挣脱了金镶玉,肌肉记忆般摆出太祖长拳的起手式。
金镶玉香舌舔了舔嘴唇,撒娇道:“寨主哥哥躲什么嘛~奴家只是试温而已~”
王伦抓狂,有这么试温的吗!
“看来哥哥的记忆果然还没有恢复。”
“哥哥你先前不是说你那一双手,上书安邦定国之策,下写锦绣传世之文,故此不修杀人法吗?”
这么臭屁的么?
“我想明白了,大丈夫无它志略,犹当效班固投笔从戎,安能久事笔砚之间!”
金镶玉双眼一亮:“虽然我听不太懂,但哥哥这句话和社长说的一样诶!”
她口中所说的社长,当然是她们袖剑社的社长,也是她最为崇拜的人。
王伦只记得对方的花名叫做‘霜蕊儿’。
“哦?你那社长当真是奇女子也!”
那位霜蕊儿倒真像金镶玉所形容的那样,纵然沦为官妓,但武艺高强,不落俗媚,毫无娼家气息。
“哥哥你们在聊什么?”
就在这时,宋婉儿和杜倩走了过来。
“寨主哥哥想要习武了!”
两人一听,都是大喜,快步上前来。
“我教哥哥凌云步如何?进可攻退可守。”
宋婉儿说道。
“不妥,凌云步虽攻防一体,但哥哥毕竟根基浅薄,还是学我的流光幻影步罢。”
杜倩心思细腻,想得更加周全。
凌云步的确很强,集轻功和腿法于一体,但想要修习,须以内功为根基。
王伦的根基的确浅薄……已经不能称之为浅薄了,压根没有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