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头到那头是5285步,从那头到这头也是5285步。
‘流金岁月’的门前挂起了一盏熟悉的红灯,红红的灯,像是有著诡异的魔力,王文杰不由自主地走了过去。
赵晓刚老板热情地迎了出来,哟,来了您哪?
来了。王文杰点点头,要了一杯细毛峰,坐在窗边的座位上,盯著门外那棵树,那盏灯。
又是一年了,这里,似乎什麽都没有变,就连灯,好象也是原来的那一盏。
河风轻轻拂过堤岸,树叶微微地晃动,红灯微微地晃动,心也微微地晃动,就连胖玻璃杯里的红葡萄酒也在微微地晃动……嗯,红葡萄酒?
赵晓刚努努嘴,尝尝吧,我亲手酿的,就算庆祝你高升。
高升……王文杰哼了一声,怎麽连你也知道了?这还真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这怎麽能是坏事呢?赵老板笑著把杯子碰了过来,喝酒吧!
叮,玻璃发出清脆的撞击声。
酒很甜,甜得齿颊生香,一口咽下去,甜蜜的味道却变成了火,火苗在舌尖燃烧跳跃,一直沁入心脾。
好酒!
当然了,这可是一点假都不掺的纯葡萄酒呢。赵老板显得很得意,把葡萄洗干净密封在瓶子里,等它慢慢发酵,就是一个等待的过程,需要的是耐心──说起来很简单,可是现在的人,大多没有耐心,不肯等待,所以也就注定尝不到真正的好东西。
这话很有哲理,王文杰眨巴眨巴眼,嗯,真的很有哲理。不过……你有没有试过加点玫瑰花?
玫瑰花?赵老板愣了一下,好主意,我怎麽没想到呢,嗯,这酒如果配上玫瑰的香气,一定会更有味道。
下次试试吧,不过这样就已经很好了。王文杰晃了晃空杯子,拿起瓶子,斟满。
慢点喝,这酒後劲儿大著呢。
是麽?那我还是少喝点儿吧,我酒量不好。王文杰这麽说著,又一杯酒已经灌下了肚。
“酒量不好可不行,当领导的第一要素就得是千杯不醉──比如林烨,他就是。”
赵晓刚耸了耸肩膀。
王文杰於是苦笑,所以他适合当领导嘛,我呢,什麽也不是。
是的,这才是王文杰‘惆怅’的真正原因,虽然他表现得雄心勃勃踌躇满志,可是,一旦真的接受了这个任务……难免有些心怯不适应。用句文言一点的话讲,我们也许可以称之为‘高处不胜寒’──虽然说到底其实也就是个芝麻官。
这倒是,赵晓刚点点头,你怎麽看都不是当队长的材料。不像林烨,天生就是干这个的。
我说,你能不能别提他?王文杰有些不耐烦了,他只想找个熟悉又相对隐蔽的空间,想一些‘不足为外人道也’的心事,可是没想到就连这里也逃不开那个烦死人的名字……唉!早知道就不进来了。
好吧,不提他,喝酒!
又一杯酒推过来,王文杰豪爽地一仰脖子吞了下去,哈……火辣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