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這種能力通常是由父母或者其他親密的人傳授,像小羊這種情況,明顯是自己稀里糊塗學會的。
阮綿很少在帕帕恰山谷變成人類,一是因為沒太多必要,有些招仇恨不說還可能會嚇到膽小的鳥;二是因為太笨拙了,耳朵不夠靈敏、看得也不夠遠,並且還有可能會被不知從哪裡鑽出來的樹枝絆倒。
最後就是他的角和耳朵收不起來,阮綿覺得這樣不好看,糾結了很久才狠下心剪了自己的毛,給自己戳了一頂帽子藏住。
他心疼自己的毛毛哩,只捨得薅自己的背上的,戳帽子時也小心翼翼,生怕哪一寸給浪費掉了。
54
洛春帶他去坐下,問他多大,阮綿用手指在桌上劃拉著演算了幾遍才將實際年齡換算成人類年齡,大概是十八歲剛出頭的樣子。
洛春又問他今天為什麼會變成人類來,他便摸了摸自己的小羊角,不答話了。
洛春見他這樣侷促的模樣,抿抿唇,把唇邊的笑壓下去。
他在心裡想到,這小羊心可真大呀。
他默了默,又想:他是怎麼想到說做寵物這種話的。
55
「你不喜歡你的小角嗎?」洛春見他一直很在意的樣子,問到,「可是我覺得很可愛呀。」
阮綿本來有一羊肚子的話要說,卻被他「可愛」兩個字輕輕鬆鬆打回去,睜圓了眼睛,不知道怎麼回話了。
他覺得才不是這樣的嘞!怎麼可能自己不管什麼事情都可以被冠上可愛的稱號。
洛春先生說不定在糊弄羊哩。
想到這裡的阮綿挺直了背,決心要好好和洛春聊一下這回事,在心裡嘀嘀咕咕準備一番措辭,便聽見洛春問他:「要喝牛奶嗎?」
阮綿眨了眨眼。
好吧。他舔舔唇角,立即倒戈,小臂重疊放在桌面上,像等著下課鈴的小學生,很是期待地抬頭望他。
喝完這杯奶,再做帥帥小羊崽。
56
這小羊,心思會不會真的太好猜了一點。
在去給阮綿倒牛奶的路上,洛春一邊走一邊想。
廚房的柜子上貼了一張便簽,是他家裡目前有的食物,洛春已經在冰糖烤梨、巧克力餅乾和鮮草旁邊畫了勾,他走過去,也在牛奶後面打上小勾。
挺好的,不怎麼挑食。
他把早晨小羊帶來的野果子洗好了一併帶過去,看見小羊坐得筆直望向窗外,便問:「在看什麼?」
「楓樹。」阮綿老實回答,聲音無意識地拖長,「我在想他是不是在和我打招呼。」
洛春順著抬眼去看,從雷澤利沼澤吹來的風迅猛,把枝葉吹得左搖右晃,葉子嘩嘩打上玻璃。
「是的。」他面色從容地撒了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