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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淮川诡事Ⅱ(第2页)

县令欣然,引领二人入内。有他引路,喜酒之资自是省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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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霄步入院中,见宽敞庭院摆满酒席,既有淮川县本土人士,亦有邻县商贾官员。斜睨一眼,见一席上坐满捕快,捕头亦在其间,满脸赔笑,似对一中年男子极尽恭顺。

中年男子身材魁梧,身穿捕头官服,来到县令身前,拱手道:“潘县令,别来无恙?”

潘县令回礼,二人寒暄一番,继而攀谈。

捕头瞥见凌云霄,面色微变,疾步近前,询问道:“昨夜,那妖物可曾擒获?”

凌云霄咳了咳嗓子,愠怒道:“贫道昨夜见你不在湖边值守,却是何故?”

“昨夜我腹泻不止,只得先行返家。我那些手下,胆小如鼠,不知何故,竟尽数逃回。我已严厉斥责他们。”

捕头话题一转,道,“今晚,我在此出席婚宴,无论如何,切勿让妖物现形。”

“妖物是否现形,又非贫道所能左右。”

“道长,若你能助我擒妖,我必为你请功,届时,荣华富贵,定有你一份。”

“助你擒妖,你当予我多少赏金?”

凌云霄暗想,行走江湖,囊中岂能无银,敲这酒囊饭袋的捕头一笔,也无不可。”

“你乃玄天宗道士,除魔乃你职责所在,岂能如此贪财?”

捕头勃然大怒,这小道士竟还想与他讨价还价。

凌云霄沉声道:“此妖物狡猾异常,喜食人肉,若在婚宴之上伤及众人,你可担当得起?”

“罢了,算你狠。三日内,务必擒获妖物。”

捕头也是颇为无奈,上级严令三日内擒获食人妖物,否则革职查办。

“只要你等全力配合频道,三日内擒妖并非难事。”

凌云霄眼珠微转,又道,“先付我十两银子作为定金。”

捕头自怀中取出银锭,塞入他手中,告诫道:“此事已说定,三日内若未能擒获妖物,这钱你须连本带利归还。”

“一言为定。”

凌云霄微微一笑,转身离去。

叶小柔问:“师兄,你与他谈论何事?”

凌云霄将银子递给她,答道:“那捕头雇我擒妖,许以丰厚报酬,这是定金。”

叶小柔浅笑,接过银子。钱财乃是好物,万事皆离不开。世道纷乱,一分钱足以难倒英雄汉。

婚宴进行得十分顺利,喜酒畅饮,正当众人欢声笑语之际,不祥之事突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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