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钢笔字什么时候练的?”
楚秋泽忙里偷闲,他很好奇蓝桉这一手笔锋苍劲的字体。
毕竟他当初把笔送出去之后就再也没问过了。
也不知道蓝桉什么时候偷偷练的。
蓝桉坐姿端正,微微低着头,“闲来无事就练练。”
说得四平八稳,但楚秋泽大概还是能猜到一个古代人从毛笔换到钢笔要经历些什么。
他笑了笑,又问:“那感觉怎么样?比起毛笔确实要好用的多。”
“比毛笔好用。”
蓝桉直言,“虽说起初有些不适应这种太硬的笔尖,但习惯之后就能明白其中之奥妙。”
书写顺滑,笔墨均匀。
而且,用毛笔,还得先研磨,太干不行,太稀也不行,这钢笔需要的墨水直接用瓶子装好,写完再添加,实在是方便。
楚秋泽心里高兴,这说明他送出去的第一份礼物,蓝朋友还是喜欢的。
“墨水还有多少?我再给你拿点过来吧!”
“可以。”
蓝桉没有拒绝,这墨水是刚需,平日里练字他都不怎么舍得用。
两人在这里相处得非常融洽,另一边在忙碌的楚天泽终于注意到了包装上的便条。
这一看就不是自家弟弟写的,他对弟弟那狗爬字体还有有些ac数的。
这些便条上的字体笔锋凌厉,像极了某个面瘫王爷。
楚天泽差点自闭了,敢情他现在一个人在这里忙得晕头转向,弟弟却在偷偷谈恋爱?
简直是要气死他了。
要不是这里的病人离不开他,他是真想去棒打一下鸳鸳。
一直跟在楚天泽身边做记录的熊初墨突然就发现这药神的脸色不太对劲。
一整个上午过去,药神忙得一口水都没喝过。
想必是累及了。
熊初墨经过今日的围观学习,涨了不少的知识,心里也越发的敬佩药神。
他从前怎么就没想到这些治病的法子呢!
想到这,为了以后还能有学习的机会,他准备给自己挣个表现:“药神,您去歇会儿吧,吃个饭再来,这边我帮您看着就行了。”
正想着怎么脱身的楚天泽听了这话,通体苏畅。
经过他的观察,这熊初墨确实够聪明,想法也比那些老古板要先进得多。
这也是为什么他要把这人带身边的原因。
他不可能时时刻刻守着病人,得找人接他的班才行。
好在这熊初墨也没辜负他的期望,楚天泽很满意。
楚天泽虽然心里急着去打鸳鸳,但还是耐心的叮嘱了他几句:“病人的观察记录你一定要记清楚,一旦有什么事情,及时来找我。”
“嗯嗯!”
熊初墨拼命点头,“您放心吧,药神,我治病不行,但是望闻问切,y|uxi做个记录还是可以的。”
得到了保证,楚天泽脚底抹油的就溜了。
直奔药房。
刚进门就看见自家的傻弟弟歪着脑袋和身子靠在蓝桉身边,差点都快坐人家怀里去了。
虽然知道是弟弟先动手的,但他还是气得想跺脚。
男孩子也是要矜持一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