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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第2页)

你要点脸行不行!

但显然明匪玉不在乎脸面,只在乎能不能把人弄到手,以及晚上是一个人度过,还是抱着暖乎乎的人,咬着耳朵说私密话。

谢知归脸上红白交加,又羞又恼。

虽然被吼了,明匪玉心情却变好了,视线在谢知归脸上久久不肯挪开,哪哪看着都觉得喜欢,尤其是他嘴唇上,像雨打过的桃花,饱满、湿红。

他想,或许这花还能够开的更艳丽荼蘼一点。

怎么办?想试试。

他忍不住舔了舔牙尖,方才那个吻残留下来的味道不多了。

身体朝谢知归靠近了一点。

谢知归手上没力气推开这座危险的大山,全身肌肉紧绷着,屏住呼吸,后背紧贴着木板,木板被他压的嘎吱做响,好像下一刻就会被他压塌。

而他能做的,也只是凶狠地瞪明匪玉:“你又想干什么!”

“让我咬一下。”

明匪玉可不管那么多,谢知归现在的态度改变不了他,当谢知归给他戴上戒指的那一刻起,他就已经默认他是属于自己的,是与他身体相连的一部分,他们将会共享生命、呼吸、心跳,彼此无法分割。

所以,他不认为拥抱、亲吻、共眠……这些要求有哪里过分,都是情人之间常做的事情不是吗?

谢知归为什么要拒绝他的亲近?又为什么答应和他在一起了,还要逃避?

他想不明白,谢知归也不肯说。

可能,要到很久之后吧,等谢知归不再认为自己是个人类,而他是个怪物。

到那时,他才会告诉自己。

第56章

谢知归无法接受,明匪玉居然不是属狗的。

但他坚定认为,明匪玉的所作所为跟狗没什么区别!

€€€€先,馋嘴,见肉就咬,见骨头就啃。

其次,贪心,一旦被咬住了,不让他吃饱了,绝对不松嘴。

还有,粘人,喜欢带着一嘴的血蹭他的脸,不把他蹭的面红耳赤绝不会心满意足地离开。

他以前养过一只流浪狗,虽说物种不同,他们两个的德性几乎一模一样!

白天缠着他还勉强能应付,毕竟他还要去给他做饭洗碗,他最怕的是晚上。

晚上简直是噩梦连连,就没消停过。

他又困又不舒服,明匪玉却精神抖擞,边轻声喊着他的名字,在他脸上这边亲一下,那边蹭一下,被子里的手也不安分,到处乱摸,腿也要勾着他,半个身体附在他身上。

耳朵被热气吹的整夜整夜的滴血,连额头上凸出的血管里都流淌着另一个人的气息,那种让人头昏的香味。

他病全好了之后,明匪玉就更加没有忌惮了。

他一开始会反抗,基本没用。

实在受不了,也想过再去吹点风把自己搞病,不过没几天还是妥协了。

明匪玉生长于万顷大山中,有些事情他做起来毫不避讳,甚至是大胆,热情的让人脸上辣辣的,给他戴枚戒指就能兴奋成这样,等成了亲,还不知道要怎么疯。

正常的人类社会里,只要没正式结婚领证,害羞的小情侣接个吻都要避着人,但在大山里,在活死人族里,只要两个人看对眼了,彼此都愿意,可以直接做到最后一步,他们并不觉得有什么羞耻。

他觉得目前和明匪玉还在试着谈恋爱的阶段,要矜持含蓄点,牵个小手已经很足够了,但明匪玉不这么觉得。

他的脑回路非常直白却又很有道理。

他想,你既然给我戴上了戒指,又答应和我过下去,那就是接纳了我,愿意和我在一起,我要抱你亲你不都是正常不过的求爱吗?我喜欢你,也想让你同样程度的爱我,所以黏着你,亲吻你,增进感情,有什么错吗?谁家浓情蜜意的小情人还要分被窝睡?!

谢知归被他的观点惊的哑口无言。

是、是……话是没错,有点道理,但是、但是……

谢知归头疼,知道和他说不通。

这就好比,家养的博美干净漂亮又懂礼貌,野外的狼不懂规矩、只服从野性本能,小狗要怎么和大狼说,没有经过主人的允许,它们不能滚一块玩,这要是被现抓了起来,是要送宠物医院嘎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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