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员就会立刻赶到,这样他就会有了一丝生机。
现在就连马魁都开始考虑,要不要模仿其他毒枭,给自己弄一顶保护伞:“或者,我也应该弄个企业,帮助政府解决百十来号人的劳动就业问题,再捐点钱物出去,弄个明星企业家加慈善家的名号?”
带着这样的想法,马魁抱着六岁大的小女孩,在几名保镖的拥簇下走出那幢被他打造成准军事堡垒的三层小楼,两辆日产三菱越野车就停在门外,至于院子里那辆红色保时捷跑车,马魁是从来不碰的。
那玩意儿看起来是够漂亮拉风,在一些电影中,也经常可以看到高大帅气的男主角开着这样的跑车,载着美女,一路上撒下一连串香车美女的旖旎画面。但是这种跑车,底盘实在是太低,根本不适合在崎岖不平而且道路年久失修、高速公路几乎没有的山区内驾驶。马魁之所以专门买这么一辆贵得要命的跑车,还派专人负责打理,每天把它擦洗
得光可鉴人,就是要用这款足够吸引人眼珠的跑车,刺激得村子里的年轻人都疯狂起来。
成功的例子就在眼前,有了几天就能暴富的捷径,名牌跑车更是每一个男人的心中梦想,又有多少人还能抵挡这种诱惑,继续去面朝黄土背朝天地从土坷垃里刨食,一年下来也赚不了几个子儿,一辈子也不可能买得起这种名牌豪车?!
现在是早晨十点钟,清爽的山风混合着并不算太毒辣的阳光一起迎面扑来,马魁下意识地伸手罩在了额前,将阳光挡住,在他终于适应了眼前的光线四处眺望时,他恰好看到一个年轻的身影从太阳升起的东方走了过来。猛地看上去,这个全身洒满阳光,整个人似乎都在发着光的年轻男人,仿佛是刚刚从太阳里走出来的神祇。
这个年轻的男人,穿着一身中国还没有正式普及的数字迷彩服,脚上穿着一双陆战靴,除此之外在他的身上再也看不到什么出奇的地方,但是看着这个年轻男人走路的动作,看着他的神情气度,马魁的心却一路沉到了最谷底。
马魁这一生最大的遗憾,就是没有通过侦察兵选拔,否则的话,也许他现在就不是一个毒枭,而是侦察部队中一名合格的侦察兵,再通过努力上进,得到提拔成为一名军官,从此成为一名终身职业军人。在他眼里看来,敢于喊出“中国陆军天下无敌”
的中国陆军,
其中最精锐的就是侦察兵,从道理上来推理,世界最强的步兵就是中国的侦察兵!
可是这个正在向他缓缓走来的年轻男人给马魁带来的压迫感,竟然比那些侦察连中的老兵更沉更重。是因为这个年轻人给马魁的感觉,像是一头显然沉静如水却已经露出锋利獠牙的狼,还是因为他独自一个人走过来,明明身单力薄,嘴角却挂着一丝骄傲到极点,仿佛天塌下来,都能用双手硬生生顶住的自信微笑?!
随着这个年轻男人越走越近,马魁眼尖地看到,在年轻男人的衣领上,别着一枚在阳光下散发出烁烁光彩的铜质飞鹰勋章。
马魁只觉得嘴里发苦,一个词在马魁的心里反复盘旋已经冲到嘴边,却一直没有真正喊出来——特种部队!
马魁绞尽脑汁地思索,也想不到在他们附近哪里驻扎了特种部队;当他终于想明白,这名越走越近的特种兵,很可能是从千里之外的基地赶来时,一个苦涩的笑容从他脸上扬起。他对事态最坏的预计,就是当地政府出动武警部队,对他和他的“别动队”
展开围剿。
道上混的兄弟们,用“二弟”
“雷子”
这种带着不屑意味的词儿来称呼公安,但是面对穿着迷彩服,装备了大量自动武器,就连训练也和野战军如出一辙的武警部队,他们却是又敬又畏地称之为“虎哥”
。
那么请问,对道上的兄弟们而言,接受任
务出来对付他们,绝对是杀鸡用牛刀的特种部队,又该叫什么?就算是喊“虎爷”
,甚至是喊一声“祖宗”
也不算过分吧。
在这一刻,马魁真的想开口问问这个年轻的特种兵:“我马魁现在充其量也就是一个在本地小有名气的毒贩子,虽然是作奸犯科,但是并没有揭竿造反,也没有杀人无数,更没有出卖祖宗成为汉奸败类,又有何德何能能将你们这些特种兵请出来,来了个千里奔袭?!”
马魁几乎用尽了全部力量才勉强控制住身体,让自己没有四处张望。
他虽然已经退伍多年,但是依然喜欢看点军事类的新闻报道,有时候也会翻翻国内外军事杂志,就是因为这样,马魁清楚地明白,现在特种部队往往是以六人到十六人为一小队展开行动。也就是说,除了这个一路走来、给了他太大压迫感的年轻男人,还有一个班的特种兵潜伏在村子周围的山区里,最少有一名狙击手已经用狙击步枪瞄准了他马魁的脑袋,只要他敢稍有轻举妄动,那名狙击手就会毫不犹豫地开枪将他击毙。
这种自己的生命已经被对方捏在手里,而且无法做出任何反抗的现状,让马魁的眼角在不停地狂跳。他发现身边几个保镖,因为年轻男人不断接近,感受到压迫力已经明显紧张起来,有人甚至已经暗暗把手摸向腰间,马魁立刻低声喝道:“不要乱动!”
“
嗷嗷嗷嗷……”
身边突然响起一片狂吠,是养在院子里的几条看家狗嗅到陌生人的气息,感觉到自己的领地受到侵略,已经激动起来,它们一阵狂吠,发现年轻男人非但没有被它们的吠声逼退,反而在用稳定的脚步继续走近,一群看家犬从没有来得及关闭的大门里冲出来,对着年轻男人猛扑过去。
能被马魁买来看家护院的这些猎犬,身上都有着一半德国黑贝血统,为了保持它们的野性,马魁经常把野兔之类的小动物打折腿再丢到它们面前,任由这些猎犬冲上去撕咬分食,这些已经喜欢上新鲜血味的猎犬,成群结队地跑到山里,就算是遇到孤狼,都敢冲上去斗上一斗。面对这几只对着自己露出锋利獠牙、猩红色的舌头都探在外面不断摆动的猎犬,年轻男人视如未见,继续向前走着。
“啪!”
空气中传来犹如西瓜摔在坚硬石头上发出的声响,冲在最前面、跑得最快、叫得最欢的一只猎犬,脑袋上猛然炸起一团血花,它连哀鸣都来不及发出半声,就一头栽倒在地上。
年轻男人嘴角噙着那缕仿佛一切都不以为意,又仿佛什么都尽在眼中的微笑,不紧不慢地继续向前走着。
一步,两步,在年轻男人两步踏下、第三步刚刚扬起时,西瓜摔碎的声响再次扬起。冲在第二位的猎犬,脑袋上鲜血飞溅,那只猎犬发出一声小动物般的哀鸣,
一头栽倒在地上。
年轻男人继续不紧不慢地向前走着。
三步,四步,五步……
“啪!”
第三只猎犬一头栽倒在地上,再也没有了声息。
最后一条猎犬已经冲到年轻男人面前不足十米的位置,只要它再用力飞跳,就能接触到年轻男人,可是它却猛然停住脚步,在惯性推动下,它连续在地上翻了几个滚儿,就那么用最狼狈的动作,一路翻滚到年轻男人脚下,年轻男人右脚一抬,将它横踢出三四米远。
最后一条猎犬打着滚儿从地上跳起来,连回头再看年轻男人一眼的勇气都没有,夹着尾巴一路逃回了它的狗窝。
马魁的眼角在不停地狂跳,他现在才明白,自己弄出来的那支“别动队”
,在真正的强者面前,是多么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