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交换信物——订婚戒指,走完流程,便在亲朋好友的见证下,达成一种约定。
又在中环高档饭店,宴请了大家,折腾到下午三点才回到家。
“志哥!”
唐彩芸坐在林志的床沿,扭捏着身体,盖因林志正在替她按脚。
林志大手捏着唐彩芸穿着‘玻璃丝袜’的美腿,美其名曰唐彩芸穿高跟鞋走了一天,他要替她按按脚,解解乏。
实则,林志是一位美腿控,无疑唐彩芸的腿便是他心目中的美腿,多一分则肥少一分则瘦,修长且直。至于玻璃丝袜,算是这个时代的高档玩意,乃是美国产的时尚品,质地清薄如蝉翼,柔顺光滑增加了玉腿的美感。
见林志越加过分,唐彩芸只能压住裙子,保护那神秘地带不被这个‘好色’的男人窥觊。。。
男人窥觊。不知怎么回事,这个男人如此过分,唐彩芸感觉不到厌恶,只是非常害羞。
舒服一阵后,林志起身,也坐在床沿上。
“彩芸,以后我们就是夫妻啦,我这种表现自然很正常,因为你太美,所以有时候难免会稍微越一点点界。但我想,你能理解是么?”
林志不要脸的说道。
不管是这个时代,还是他前世的那个时代,男人只有不要脸,才能更哄女孩子开心。
“志哥,我们还不是真正的夫妻呢?”
唐彩芸摆弄着衣角,低声说道。
林志突然起身,将唐彩芸亚在床上,看着充满典雅漂亮的脸蛋,林志凑了上去。
唐彩芸很快喘不过气,用手将林志推开,眼神迷离的说道:“不准踏最后一步,你答应我的。”
林志看了一眼她的高耸,忍不住吞吞口水。
唐彩芸立马护住,意思这也不行。
“哎,我八九月份可能去一趟欧洲。”
话没有说完。
唐彩芸咬咬牙,随即松开,然后闭上眼睛,睫毛抖动得厉害。
林志可不管这些,就算唐彩芸这时候觉得他过分,一旦两人踏入最后一步,她也会永远的忘记。
不过,正当他要进一步的时候,听到门口有响动。
瞬间明白,没戏了!
林志起身,去开房门,他要看看,到底是要听自己的墙角。
结果拉开房门,一阵香风迎面而来,随即一个女孩子因为惯性,倒在了林志的怀里。
软香入怀,少女的气息十足。
正是古灵精怪的唐彩英!
林志将她扶正,随即分开,虽然那一瞬间有些奇怪的想法。
唐彩英迅狡辩道:“我是来喊姐姐的,我们该回家了,再不回家,妈妈就该担心了!”
说完,还不忘示威的看着林志,意思是,你敢取笑我,以后别想我打掩护。
林志猛拍额头,说道:“啊呀!”
三女好奇的看着林志,静待下文。
“我们两人探讨一些知识,没想到待久了,让小姨子担心了!”
三女纷纷笑了起来,特别是唐彩英更是笑得上气不接下气,还不忘补刀:“骗小孩子呢!臭姐夫!刚才说要带我姐姐去欧洲是不是?能不能也带我去,我都没有出过国。”
林志故意看看自己的门,敲敲之后说道:“这门也太不隔音了,哪家置业公司造的,真是差劲!”
唐彩英终于脸上露出一丝红晕,这个臭姐夫挤兑自己偷听呢!
此时,唐彩芸已经来到门口,勾勾自己妹妹的琼鼻,说道:“想得美!我都还没有答应去呢!”
说完,挽着妹妹的胳膊,就准备离开。临走时,还不忘刮了林馨儿的琼鼻。
“你呀,跟着她学坏了!”
林馨儿顿时满脸通红,小声的说道:“我是来叫她别偷听的。”
众人顿时无语,林馨儿也会说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