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克斯将云忱领进了自己的小屋,从橱柜里抽出一瓶伏特加,给云忱倒了一杯,还贴心地给他兑了几滴水。
然后,班克斯仰头,把酒瓶里剩下的纯伏特加吨吨吨地喝了:“欸,你怎么不喝啊?”
云忱:“……谢谢,不渴。”
班克斯把空瓶放下,脸上一点醉意都没有,毫不避讳地盯着云忱左右看看。
班克斯记得,二十多年前,自己曾经杀过一对偷猎者。
这个吸血鬼似乎也是寻仇的,但是晚来一步,把偷猎者留下的那个孩子带走了。
他之所以记得很清楚,是因为那个吸血鬼漂亮的像天神一样,弯腰抱起浑身是血的孩子时,那画面简直美的不可胜数!
二十多年过去,当他再次出现在自己面前时,班克斯那颗心依旧飞快跳动……
【叮,班克斯攻略值+1o,当前攻略值4o】
不过,这个青年似乎没有认出自己来。
但以他的能力,刚刚不应该被他一击摁在地上才对。
班克斯:“你受伤了?”
云忱警惕地看着他,“一点小伤。”
班克斯从他说话的气息来判断,应当不是一点小伤。
班克斯眼底浮现贪婪的色彩。
那点贪婪稍纵即逝,班克斯将语气掩饰的很好,客气地对云忱道:“狼人和吸血鬼几百年来都不对付,但我一直住在这片山里,对吸血鬼没什么敌意,你在这里住一晚上吧,就住我平常接待客人的小屋,等天亮了再下山。”
外头风已经很大了,而且夜晚下山实在是太危险。
若是现在离开这座屋子……
班克斯眨了眨眼,那双竖瞳看起来很真诚:“这座山上只有我这一间小院,我们狼人对待自己的客人都很好的!”
班克斯说着,暗戳戳地将一条腿骨踢到了橱柜底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