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其间上三道下九流,凡是能够得上“名目”
二字的,他便鲜少有不认识的。哪怕他一时逮不住那个沈瑞所谓的仇敌,也可圈出个大框来,后续总有盘算的余地。
可真真等到他一眼看过去的时候,几乎是瞬息间便确定了那人。
凡是兴盛世家大都出纨绔,沈瑞更是个中翘楚,陆思衡认识他二十余年,还从没在他这见过隔夜的仇。被哪个不长眼的招惹了,就要当着面将人的脸踩进污泥里碾磨。
堪称“仇敌”
的,独这么一个。
也是独这么一个比沈靖云那满屋子金玉珠宝还打眼的。
——
“东家,属下瞧着沈公子与那陆思衡相谈甚欢的样子,不像是被诓骗了,倒好似……”
清泽憋了憋,搜肠刮肚地琢磨了好一会儿,才笃定般道:“倒好似是合谋!”
江寻鹤手掌搭在雕花栏杆上,垂着眼看下去,沈瑞大约尚且能透过指缝瞧见他的身影,可他却一眼望不进那略敞开的缝隙。
只能看到沈瑞腕子上明艳的红玛瑙和那裹着点酒渍的双唇,明晃晃地招人。
“瞧错了,重瞧。”
清泽困惑地“啊”
了一声,他看了看江寻鹤的神色,随后有些局促地挠了挠头。
“哦。”
管他呢,反正东家说什么都是对的。
清泽刚将头转过去打算听话地重新瞧瞧局势的时候,便看见陆思衡不知道为什么正转头看向这边,他顿时瞪大了眼睛,有些结巴道:“东家,他……他看过来了。”
他虽然才来中都没几日,连人都不认识几个,可这并不妨碍他在江东时听了多少中都的消息。
尤其是那些个上不得台面的,比如沈靖云又揍了谁家的公子、沈靖云又拆了谁家的铺子等等。
但沈瑞再怎么是个混世魔王,也好过陆思衡这种在传言中面上君子如玉,实则手段狠辣的角色。虽然东家英明神武,但自己常年奔走在外,若是被他盯上了,剥皮抽骨可怎么办!
思及此处,他立刻有些害怕地看向自家东家,试图寻摸点庇护,可大约是徒劳的。
江寻鹤目光不曾移开过,因而在陆思衡眼里看着的那些沈瑞仿佛单相思、挑逗般的目光,实则都是二人莫名的对视。
他搭在栏杆上的手指收紧,指节犹豫用力泛出点白色的痕迹。
不只是陆思衡看过来了,还有坐在他对面,与他一桌之隔的沈瑞,他似乎半点不忌讳陆思衡的这点探寻,甚至还愉悦地歪了歪头。
系着红玛瑙如意扣的小臂在桌面上撑着,手掌敞开,没规矩地晃了晃,生怕江寻鹤瞧不见般。
“我当是谁,原来是新进的探花郎,只是不知靖云与他又牵扯了哪般仇怨?听闻陛下对他很是青眼有加,若非大事,不如由我在中间做个说和?”
沈瑞嗤笑了一声,眼睛虽仍是愉悦地弯着,口中吐出的字句却没半点怜惜。
“不成,我与他是不死不休的仇敌。”
但他现在有点犹豫,倘若这漂亮鬼甘愿做个废人,那他委实很乐意将他拘在身侧,日日金娇玉养地留着瞧。
可若是他非要沿着原书的路径晃荡下去,倒也极好。
沈瑞脸上笑意更甚,他举起酒杯一饮而尽,流下的酒珠沿着他的唇角、喉咙漫进衣领间,晕出一小块深沉的颜色。
毕竟这么个白玉瓷件儿裹着鲜血赴死,也着实更漂亮、更有趣。
他忽而倒有些期待进宫听学的日子了。
满楼俱是裹着金银似的纵欲,推杯换盏间的细小举动都好似吊着钱串子般叮当作响。
沈瑞倚靠在窗边,眉目松散。
他今日寻了个赤玉兽首发冠与衣袍作陪衬,因而从脑后垂下的不是什么千金难寻的丝绸带,而是两赤玉坠子,红豆大小,色如胭脂。
沈瑞又惯是个没坐相的,他半曲着腿做个支撑,身子就跟没骨头般往后倒,幸而有椅背勉强撑着,可他行动间,却叫那赤玉珠子沿着耳廓垂到身前来,衬得唇色也愈发的润泽。
陆思衡收回目光,垂眼瞧着那杯淡青色的酒浆。
倚湖居最是闻名中都的便当属这杯中的青玉酒,讲求的便是清冽难近,可大约青玉是远不如赤玉更醉人的。
他掩在桌下的手指轻轻碾磨着衣角,将那绣线的横纵纹理都摩挲了个尽透。
头一遭,他没什么分寸地允诺道:“听闻新进的探花出身商贾,倒也算得上近日中都城内的一则趣闻。靖云若是想,大约也总有千百般的手段法子,这其中若需陆家助益,自是没有不从的。”
沈瑞唇边的笑意淡了淡,他略挑着眉去分辨陆思衡的神情,原书中对他的形容算不上多,也远没有能作死的原主叫人更印象深刻。
即便沈瑞可着劲儿地从脑海里搜罗,也只能想到;恪守规矩、君子端方、行事有度一类,除了过分地合称时代,好似半点旁的也牵扯不出来。
沈瑞没看完原书,可他却笃定,中都城内的世家皆倒了个遍,陆家也还能再守个三朝两代的。
多数世家子弟依仗着家世横行,独他陆思衡一个,是用血肉往上添补的。就好似现下,他坐在这中都城中最销金的地界儿,守着最举止不端的沈瑞,但他身后仍耸立着陆家的门庭。
旁人家的宅子是靠着砖石木料撑着的,独他一家是靠着他自己个儿的脊骨撑着的。
有他在,世家制度就倒不了,同理,若是有一天那漂亮鬼真将这船一把掀翻了,陆思衡就活不了了,他生与死的全部意义尽在此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