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马修一岁的时候,莉迪亚硬着头皮,带着两个马修回了英国。她以为会引起轩然大波,谁料到,所有人好象很有默契似地,提都不提关于非婚生子的事,一劲儿地夸小马修长得可爱。直到她参加舞会,被人称做“费斯太太”
时,才猛地发现问题所在。
“费斯!”
莉迪亚一脸严肃,也不叫费斯的名字了,直接喊他的姓:“其他人为什么叫我费斯太太?!”
费斯一点也不意外地挑了挑眉:“你不是一向不理这些虚头吗?管你姓什么,你都是莉迪亚就成了。”
他自己就是私生子,可他不喜欢自己的儿子还要顶着私生子的名头过一辈子。莉迪亚不喜欢上教堂,他有的是办法。反正,两年美国之行,谁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还不是任他说嘛。他说什么,什么就是事实。连求婚都省了,多美妙的事情。
“不,我的意思……”
莉迪亚的话还没说完,就被费斯用唇堵住了嘴:“亲爱的,我们再生个女儿吧?马修这小孩子太皮了,我喜欢可爱绵绵的女儿……”
“谁管你……唔……”
作者有话要说:说一下最初去纽约的设定哈,免得大家觉得我结束得太仓促。
1,在船上遇见了单身的布朗小姐(就是费斯以前大学期间的交际花的女儿),交谈得知,她的婚事没成,但坏了婚事,名声也不好了,呆在英国更不好结婚。正好,库珀夫人一家去纽约,她就跟着去了,听说那里遍地黄金,希望有个新的开始。
2,费斯对布朗小姐早已仁至义尽,与她的相遇不以为然,但是布朗小姐却觉得他之前帮过她,现在也会帮她,就努力地贴了上来。
布朗小姐如此有魄力,莉迪亚并不讨厌她,交谈之下,发现她也许是经历够多,所以既很聪明灵活,还很冷静,不是一般的贵族小姐。费斯对于她的热情也就处于可有可无的状态,一直到了伦敦。
3,在伦敦,伯爵来接,布朗小姐与他相识了。后来,莉迪亚怀孕期间无所事事,准备把彩云出版社开到纽约来,于是,招来了布朗当下手。
4,最后,经历了一番波折与误会,布朗和伯爵成了。
这一段,要写的话,最少也得十几二十章。介绍一下美国比英国更加开放的风气,还有黑奴运动什么的,很费笔墨。布朗小姐和库珀夫人就是我之前留下的伏笔。没想到,最后被我划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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