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镇距离客栈也就三四公里,车子一路疾驰,很快就抵达了目的地。
菱花焦急地守在门口,听到汽车的引擎声,连忙冲了出来。
“人在哪儿?”
汽车还未停稳,谢辞就打开门走了出来,看到菱花,一边往楼内走一边询问道。
“在训练场。”
谢辞闻言脚下一顿,拐进了楼梯间。电梯正好停在一楼,她直接按下了电梯。电梯门打开,车上的另外四人也跟了过来,几人先后走进电梯,往负三楼去。
训练场的空地上此时闹哄哄一片,一群人围在一起指指点点。
沈佳瑶站在人群的中央,身后跟着两个黑衣服的保镖,在离他们两米远的地上还躺着一具尸体。
不,准确的说是一具白骨。
“这女人太狠了,居然把人弄成这个样子!”
“哎,最毒妇人心呐!”
“这种人就应该赶出客栈,杀了人还这么嚣张!”
听到周围议论纷纷,沈佳瑶气得眼睛都红了。
这人明明是自己变成这样的,这些人却不分青红皂白全都怪到她的头上,任她怎么说,也不肯相信,自己跟这件事毫无关系。
看着这些人面上义愤填膺的表情,沈佳瑶毫不怀疑,如果没有身后的两个保镖在,这伙人绝对会立刻把自己抓起来。
“我都说了很多遍了,这个人不是我杀的!”
她暴躁地大喊。
“我知道,是你的保镖杀的!”
人群中有人大声回复。
“沈二小姐是不是觉得,指使别人杀人就不算杀人了?”
一个身材丰腴的年轻女人挽着身边男人的手,阴阳怪气道。
女人名叫金姗姗,末世前是个文员,末世后觉醒了水系异能,自以为从此翻身,谁知遇到沈佳瑶才现,即便到了末世,有些人依然能够靠着家世横行霸道,眼高于顶,全然不把他们这些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放在眼里。
沈佳瑶也认得她,两人在市购物的时候没少遇上。
倒不是她的记性有多好,而是这女人实在讨厌。别人遇到她无不是敬而远之,唯独这个金姗姗,不但总是凑上来,还老爱跟自己抢东西。
“你说我指使我就指使了,你算什么东西!”
沈佳瑶冷哼一声,讥讽道。
“哼!我算什么东西?”
金姗姗闻言眼中闪过一抹怨毒,出口的声音却极为娇柔,“我小老百姓一个,自然比不上沈二小姐身份尊贵,视人命如草芥。”
她这话极具煽动性,围观群众面上皆露出毫不掩饰的愤懑与鄙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