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店老板一愣,“不知这是哪位名家的作品?”
“几个无名小卒游春行乐所结的诗集罢了,不是什么重要之物。”
尚黎光微微摇。他将情绪掩饰得太好,若不是看书时的上帝视角,林湘很难相信,他此刻居然是失落的。
“劳烦先生亲自过问此事,奴不多打扰了,告辞。”
周全做足礼数,他转身欲走。
“等一下!”
看了好半天戏的林湘按耐不住了,忙伸出尔康手阻止,她有些激动,连眸光也跟着明明闪闪:
“公子若是想找此书,可往闲文斋一趟。前日我去闲文斋买书之时,曾见过那本诗集。”
身为一个开篇即死的工具人,没想到她还能给自己加戏,真刺激。好吧,开玩笑的,林湘只是不忍心让对方一次次失落而回,这种边边角角的小剧情,修改掉也没什么吧?
古时的文人去哪儿玩都要吟诗写文,那群高门小姐也是。早春时节,一群贵族小姐呼啦啦跑去附近的山上游春行乐,宴上结了一本《春阳集》,哪怕都是些为赋新词的俗句,也耗资去刻印刊售。
尚黎光的一位姐姐宴上吃醉了酒,把弟弟在家时闲赋的一诗念了两句,众人叫好之际,她不想占功,又怕毁了弟弟的闺誉,只推说是一落魄文人所作。结诗集时,这诗也跟着刊印了出来。
林湘看书时见尚黎光对林沅提过,得知此事后,他找了许多家书店,失落了一次又一次,才买下一册被放进书堆里无人问津的诗集。翻到他写的那一时,喜悦感和不满足同时裹挟了他。喜悦于他的诗作能被世人看到,不满足于只能借他人的名字将诗句流传。
他要让时人、让史书、让后世都记住他。
任谁也想不到,尚黎光端庄矜贵、羸弱知礼,堪称高门公子典范的皮囊下,却有着最出格、最离经叛道的思想。
小说这一段的氛围渲染得很到位,文字也好,所以林湘到现在还记得尚黎光和《春阳集》的故事。
斗笠微微晃动,尚黎光看向突然出声提醒他的姑娘。这是一个很年轻的女子,看打扮还没行过簪礼,身上的衣料虽好,剪裁却是不时兴的旧款式,打扮也很简单,一头长只随意地在右耳边编成粗辫,尾端系了一条墨绿短巾。
他家3姐惯爱结交天下名士,若宴饮时有这样一位外表疏放不羁的女郎在,回来定会和他提及。
她不是去游春的小姐之一。
判明了她的身份,尚黎光放下了心,缓缓问:“女君知道这本诗集?”
“嗯,家里有一本,看了一点点。”
林湘点头。
“那,女君是否有喜欢的诗作呢?”
仍是平静的语调。但隔着一层白纱,林湘仿佛感受到了他期盼又灼热的目光。她知道,对方渴望得到她的肯定。 “我对诗词一窍不通的。”
咳了一声,林湘藏在衣袖里的手指攥起来,瞄了尚黎光一眼,她本想把对方的诗背出一句让他开心一下,但越紧张大脑越空无一物,林湘又不爱撒谎,索性只憋出两个字来,“抱歉。”
耳边似乎飘来一声叹息。
林湘一下僵在了原地。这叹声实在太轻,近乎无礼地直视对方斗笠后的模糊容颜,她试图弄清那叹息声是出自她的臆想,还是真的真实存在。可白雾一样的薄纱似乎让情绪也跟着影影卓卓起来,她半点辨不出对方此时的喜怒。
尚黎光这样骄傲自矜其才的人,在听到自己的诗作被人看过就忘后,该是什么心情?
“女君不必道歉,是奴逾距了,一本不打紧的诗集而已,奴不该问女君这些边角小事。”
虚悬的声线甚至还坚实了一些。
等下次见面,我肯定会告诉你答案。林湘本想保证一番,话至喉头,看着这位端庄文雅、有礼有度的高门公子,那些个保证又尽数咽了回去。
哪来那么多下次,萍水之逢,能遇见这一次,已是有缘。
尚黎光冷静地和面前的姑娘道别,步履如常走出书店,上了自家的马车。取下锥帽,他阖目休息了一会儿,突然捂住嘴,重重地咳了起来。
他咳得那样用力,那样不顾仪态,连挺直的脊背也弯了下来,整个人缩成一团,像是要把五脏六腑连同自小压抑不得的心情全都呕吐出来。
小厮余音忙从怀里掏出一瓶药丸,倒出来喂给他几颗,轻拍他的脊背,直到尚黎光坐直了身子,平息了咳嗽,用手绢拭了秽物和唾液,再漱过了口,余音才敢小心翼翼地劝:
“公子,我们回家罢?”
“不,”
抚平衣衫上的褶皱,尚黎光又变回那个世家公子的标杆,只有咳得哑的嗓音还残有一星方才的狼狈。
“让车夫去闲文斋。”
他说。
*书店的事情我瞎编了不少。事实上,古代的书籍很贵,寻常人家想看书都是手抄,参考《送东阳马生序》。这是架空文,我把古代的繁荣度调高了,就当这世界造纸术印刷术十分达吧。
又,这章修改较少,本来的内容我就很满意。只在尚黎光的态度上调正了些,更贴他的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