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咱就不练。
不爱写字?
那咱就不写。
不爱背诵典籍?
那好,大家都可以懒觉了。
但仍需要做一番掩饰,因而,苏慕烟依旧在教陆康绘画,只不过不再是枯燥无味的基础,而是创意画。
画一些昆虫,比如蟋蟀、秋蝉、蜻蜓等。
无需过于在意落笔,随他喜好,想如何便如何,画得不好?无碍,那咱就多观察。
因而,又有了许多理由去接触这些,抓蟋蟀、捕蝉、捉蜻蜓、扑蝴蝶等。
陆康每日都笑得开怀,对苏慕烟自然是日渐感激和喜爱,“母亲、母亲”
叫得十分亲切。
至于陆菲,她所钟爱的自然也不是琴棋书画、针织女红,那些都是需要日复一日的繁琐枯燥。
小姑娘自小便有一颗爱美之心,对姑娘家的胭脂水粉兴趣极其浓,当然,她也不是对针织女红一定兴趣也无。
她喜欢裁剪衣服,脑子里常常有许多天马行空的想法,将衣裳改成各种不成体统的样式。
从前,苏慕烟自然也是不允许这等伤风败俗的想法出现在她脑子里,也使用了许多强硬手段去阻止,结果她还是偷偷做,还将自己改过的衣裳偷偷穿在身上,在花园里起舞。
最后,苏慕烟将她所有的工具都付诸一炬,杜绝她接触到一切研制胭脂水粉、裁剪衣裳之类的东西。
换来的,便是她大家闺秀的好名声,京城众多名门贵妇的青睐,以及她对自己的仇视。
不就是做胭脂嘛,她陪她一起。
不就是喜欢怪模怪样的服饰嘛,她就装作看不见。
陆菲也肉眼可见地变漂亮了,昨日她悄悄对苏慕烟说:“您真是个好母亲。”
看,获得孩子们的亲近,也不难。
今日,陆菲说要做口脂,家里还缺少了几样原材料,苏慕烟便带她出去买,顺便也带着孩子们出府逛逛。
两个孩子,丫鬟婆子和小厮一行浩浩荡荡出府,光明磊落地在街道上穿行。
不远处跟着个尾巴,苏慕烟只当没看见。
先是去文房四宝的地方,买了些宣纸和作画用的颜料等,之后又去布行买了几匹适合小姑娘小公子的布料,当然顺带夹着一些陆菲喜欢的那种俗气的丝绸之类各种。
之后,她们又去城东最大的酒楼吃东西,这里的烤鸭远近闻名。
吃饱喝足,原应该散步消食,但苏慕烟今日带着侯府的公子姑娘,不便于那般在街上行走,这在老夫人眼里不合礼数,因而她说服两个孩子,乘坐马车,顺便游览一下各街道的商贩杂铺。
看得陆康两眼冒光。
“母亲,咱们什么时候去买那些?”
陆菲问,用俩人约定好的暗号,朝着苏慕烟眨了眨左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