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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人白天山一(第1页)

白天山(1958年11月6日-1998年4月)是我国9o年代末多起重大抢劫杀人案的主凶。他在北京、河北、新疆先后作案15起,共杀害包括狱友、军人、警察、作案同伙和无辜群众在内的17人,抢劫现金14o余万元人民币。

白天山案被公安部列为1996年1号案件,1997年中国十大案件之,被国际刑警组织列为1997年世界第三要案。

在缉捕白天山长达一年半的时间里,北京市公安局、河北省公安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协同作战,出动警力数万人,方将其抓捕归案。

他的犯罪和被抓捕经历被写成畅销书《中国刑侦一号案》,后又被拍成电视剧,今天我们就按时间轴的顺序来看一看白天山成长经历和犯罪过程。

1958年,白天山出生在北京,父母都是都钢铁公司的普通职工。

196o年,白天山三岁时,父亲不幸病逝,母亲一人的工资需要养活他的两个姐姐、他和刚满周岁的大弟弟四个孩子。日子难以为继,母亲将白天山送往河北的徐水农村老家,让亲戚帮忙抚养白宝山。

1971年,13岁的白天山回到北京的家中,此时母亲已经改嫁,继父也是钢的工人,他还多了一个小弟弟。

白天山在农村度过的十年里一直没有接受教育,返京后的他和比自己小五六岁的孩子坐在同一间教室上一年级,自尊心受到很大伤害,性格变得孤僻自卑,三年级时就辍学了。

辍学后的白天山起先在街道办的一家酱菜厂当临时工,渐渐长成了一个18o的大高个,体魄也十分健壮。

1976年,白天山年满18周岁,由于有北京户口,被石景山区的第一电碳厂正式录用,成为一名装卸工,日子波澜不惊。

一次,电炭厂搞民兵训练,用56式半自动步枪进行实弹射击,白天山在训练中获得优秀。从此之后,白天山找到了人生的兴趣所在,他向亲戚借了一支气枪,业余生活都在附近的山区林子里打鸟,夜里不睡觉的时候就在房间里打小老鼠。

白天山在射击中感受到了极大的快乐,一年之后,他弹无虚,用他自己的话说:“随便一抬手,不用瞄准,就能三点成一线’”

1981年,白天山23岁,他和同在电炭厂工作的女友结婚,一年后,他们家迎来了一对龙凤胎。然而,白宝山在此时开始了盗窃行为,并且愈演愈烈。

有人认为贫困是白天山走上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但我不能苟同。无论是白天山夫妻俩还是他的母亲和继父,都是北京大型国企的正式工人,用当时的话来说就是“全家都是吃商品粮的”

。这样的家庭不仅不贫困,还是当时的大多数人所羡慕的。

白天山的犯罪还是要从他的童年经历和自身个性中找寻原因,贫困只是一个借口。

1983年,26岁的白天山被北京石景山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在北京当地服刑。

白天山入狱后不久,妻子和他离婚,带着一双儿女另嫁他人。

1985年,白天山被其他犯人告,他曾经参与过一桩抢劫案,于是两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4年。

1991年,作为北京逃犯,白天山被注销北京市户口,遣送到新疆石河子市的新安监狱服刑。

1992年,狱中的白天山收到一封当年仅十岁的女儿的来信。女儿在信中向他哭诉:继父经常打骂妈妈,对他们兄妹二人也不好,别的孩子都有零花钱,他们没有,在外边也总受到别人的欺负……

这封信对白天山的震动极大,他痛哭一场后,对狱友说:“我出去之后,一定要弄到3oo万,给我的两个孩子买房子,每人买一辆奔驰车,让他们过好日子,不能比别人差。”

不得不说,白天山是一个目标导向型“人才”

,此后他几乎所有的行为都围绕着“快搞钱”

这个目标来实施。

白天山性格孤僻,和大多数狱友都不来往。只有李庆亮是他真心佩服、用心结交的一个朋友。李庆亮是山西人,因报复杀人被判无期,服刑前在某军事部门供职,有着丰富的军事及枪械知识。

还有一个新疆本地人吴磊明,十分佩服白天山,两人经常在一起干活,关系极好。他曾对别人说:“白天山出去能干大事。”

吴磊明因盗窃罪进来,白天山进新安监狱不到一年,他便刑满释放。临走前,他还和白天山约定,将来有机会,联手干事业。此是后话,此处先按下不提。

白天山将李庆亮当作一个宝藏,时不时就去请教。

李庆亮后来对警方说:

“白天山问我枪械知识,包括枪的结构、射、装弹量、保险位置、如何分解等等。”

“我记得我们谈过56式半自动步枪、自动步枪、54式手枪。”

“他还问过我哪种枪威力大。我告诉他,短枪中54式威力最大、长枪中56式半自动步枪命中率高。”

白天山还向李庆亮打听北京军事单位哨兵的执勤情况。李庆亮告诉他:“哨兵上岗,只是携带枪支作为震慑,枪里是不装弹的。”

白天山知道后,对他说:“我出去之后,要搞就搞哨兵,他们警惕性最低,容易(把枪)搞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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