呢?
二、袁崇焕自万历四十七举进士以来,只有在天启七年七月才“南还”
一次,“秋草正离离”
,正是点明节令。其时,陈策已死六年了,何来“相别”
呢?
三、细味诗中“慷慨同仇日,间关百战时”
两句,崇焕必须在饱经战阵,出没枪林弹雨之后,才能写得出来,万历四十七年至泰昌元年(公元162o)崇焕在福建邵武令任内,没有领兵上阵;万历四十七之前,崇焕还未出仕,更不可能“间关百战间”
,诗的内容和袁崇焕在陈策阵记亡之前的生活实际不符。
四、袁崇焕在出仕之前,有没有可能和陈策“相别”
呢?不可能。万历十四年至二十五年,陈策为广州左卫所镇抚、恩阳守备、广州海防参将,均在广州附近,即使能和袁崇焕“相别”
,但不是“南还”
,况且陈策其时不是“总戎”
,袁崇焕其时只有三岁至十四岁,决无“相别”
之理。万历二十五至四十七年,陈策从征“倭寇”
于朝鲜,征杨应龙于贵州,或镇抚于建南(在湖北利川县西北与四川庄县交界处)而其时袁崇焕无辽东、川黔、湖广行迹,相见无由,更谈不上相别了。
袁崇焕的诗,流传极少,笔者多年搜求,连这伪诗在内,仅得十五。这诗写得极好,很不忍心把它割爱,我很希望有人把诗题中的“陈翼所”
三字证明是刻误或印误,把这诗的创作权归之于一身系天下安危而被冤杀的袁崇焕。
六、关于反间计
清人设反间计促使崇祯杀袁崇焕,史家多有叙及。计由谁出?《明史袁崇焕传》说:“会我大清设间,谓崇焕密有成约,令所获宦官知之,阴纵使去。其人奔告于帝,帝信之不疑。”
语焉不详。王先谦《东华录;天聪三年》说:“先是获明太监二人,付与副将高鸿中、参将鲍承先、宁完我、榜式、达海监收,至是回兵。高鸿中、鲍承先遵上(霖按:指皇太极)所授密计,坐近二太监作耳语云:”
今日袁巡抚有密约,此事可立就矣。“时杨太监者佯卧窃听,悉记其言。庚戌,纵杨太监归。杨太监将高鸿中、鲍承先之言详奏明帝,遂执袁崇焕下狱。”
《东华录》说计出清太宗皇太极,时间在后金攻北京之时。
清乾隆时宗室昭梿的《啸园杂录》卷一《设间诛袁崇焕》条,所记与《东华录》略同。《清史稿鲍承先传》载反间事亦同,言清太宗授承先以秘计。梁启《袁督师传》第九节《袁督师之冤狱》记设间事本之《东华录》,并指明“乃上计也”
。金庸先生《袁崇焕评传》十二节详叙设间一事,文内指明“皇太极心生一计”
(霖按:指反间计),又说鲍承先、宁完我二人依照皇太极所授的妙计定的,但是计出于皇太极呢?还是有人献计给皇太极、皇太极采纳而行之呢?上述诸书都没有叙及。
黄宗羲《南雷文约》卷一《大学士机山钱公神道碑铭》说:
己巳(霖按:崇祯二年,公元1629)之冬,大安口失守,兵锋直指阙下,崇焕提援师至。先是,崇焕守宁远,大兵屡攻不得志,太祖患之,范相国文程时为京章。谓太祖曰:“昔汉王用陈平之计,间楚君臣,使项羽卒疑范增而去楚,今独不可踵其故智乎?”
太祖善之,使人掠得小阉数人,置之帐后,佯欲杀之。范相乃曰:“袁督师既许献城,则此辈皆吾臣子,不必杀也。”
阴纵之去,阉人得是语密闻于上,上颔之,而举朝不知也。崇焕战东便门,颇得利,然兵已疲甚,约束诸将不妄战,且请入城少憩,上大疑焉,复召对,缒城以入,下之诏狱。
据此,反间计之谋,出自范文程。虽然文中有把太宗误作太祖,范文程留遵化(据《清史稿·范文程传》)而误作文程至北京城下,但黄宗羲说反间计出范文程却是正确的,因为从张宸的《范文程传》中可以得到印证。《范文程传》云:“京章范文程亦进密策,令纵反间去崇焕”
([民国]《东莞县志·袁崇焕传》引)黄宗羲一向身处江南,耳目不接,他的话是否可靠呢?黄宗羲虽然身处江南,但他曾怂恿他的学生万斯同帮助王鸿绪修《明史》,万斯同有机会见到清政府的档案材料,范文程献反间计的事,大概是万斯同告诉他的。[民国]《东莞县志》的主修人陈伯陶在光绪间曾为史馆总纂,所以他能见到张宸的《范文程传》。黄宗羲的话既然可靠,那么,范文程献反间计于皇太极一事,可补史书之遗。
历来谈到清人设反间计杀袁崇焕之事大白于天下的,都说始自《明史袁崇焕传》。如昭梿的《啸园杂录》卷一《设间诛袁崇焕》条说:“时记载家但以崇焕功高,杀之太过,而不知其枉,至本朝修《明史》,本文庙实录为崇焕传,其故始白。”
金庸先生在《袁崇焕评传》第十三节中注四说;袁崇焕的冤狱,到清乾隆年间才得以真相大白。《明史》完成于乾隆四年七月,其中《袁崇焕传》中,根据清方的档案记录,直言皇太极如何用反间计的经过。乾隆帝隔了几十年,才读到《明史》中关于袁崇焕的记载,对袁的遭遇很是同情,下旨查察袁崇焕有无子孙,结果查到只有旁系的远房子孙,乾隆便封了他们一些小官,那已是乾隆四十八年的事了。
以我所知,说清人设间杀袁崇焕的第一人,是广东人屈大均(当然最早记载此事的,是修清《太宗实录》的清代史臣或作《范文程传》的张宸,但《太宗实录》或《范文程传》非一般人所能见,故不论列)。屈大均《再吊袁督师》诗说:
劳臣遭反间,蠢尔善愚人。马喋三韩血,旗扬九塞尘。丸泥难守险,集羽意摧轮。一自钃镂赐,无人更致身。
(《翁山诗外》卷七《再吊袁督师》五之一)
屈大均另有一《吊袁督师》诗,汪宗衍先生大作《屈翁山年谱》中记载大均作于顺治十五年(公元1658)《东出榆关(略)吊袁督师废垒》之时,这组诗既称“再吊”
,当作于《吊袁督师》后不久。比《明史》的成书早八十一年。
其次,是黄宗羲。黄宗羲在《大学士机山钱公神道碑铭》中详细记载范文程献反间计的详细情况。(已见上引)黄宗羲在这个神道碑铭里说:“辛未岁。余至新安,公(霖按:指墓主钱龙锡)之孙柏龄以碑铭见属,余不辞而为之。”
辛未,即康熙三十年(公元1691)。黄宗羲说出清人设间事,比《明史》成书早四十八年。
「金庸按:杨宝霖先生的考据信而有征,博学鸿儒,非浅涉史籍之小说作者所及。上述意见,将在《碧血剑》下次修订时加入。对杨先生的指教十分感谢。」
按:杨先生此文成于1985年,当时某些地名至今大部分已有改变,如东莞县已成为东莞市(地级),石碣公社改称石碣镇,附城公社易名东城区等等,但保留学术文章本貌,乃是对作者的尊重,故一仍其旧,不作任何改动。&1t;divid="nett_tip">最新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