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不是为了赢得这几个钱的彩头,整个通兆县最大的官就是知县大人了,读书人能再他那里露个脸,那可是很有用的,原本只是玩玩,一群公子哥们却正经了起来。
常玉磊想到华锦家里正堂上的字,都说字如其人,华锦的字很放肆,没错,就是放肆,带着一种完全不受控制的狂狷,狂草这种字体,只有那些真正的狂人,才能写的好,华锦写的不错,常玉磊看到她的字就知道,这个小女子,无论外表多么的规矩,内里都是一个张扬肆意的人,只不过现实不允许她这样自在,才会压抑在外在的表象之中。
他很好奇,华锦到底能写出什么诗出来。
华锦如果知道常玉磊把她看的这么准,大概会非常建议他去现代做个咨询师了,至于诗,华锦倒是想做,但她没有那么全能的,作诗神马的,打油诗勉强,正经的诗,她还不会做的。不过她有作弊神器,前世给她干女儿买的唐诗三百首,还没来得及送呢,仍在空间里,她前段时间还拿出来念叨了一下,这一次,华锦的良心稍微不安了一下,她要抄袭了,对不起,原来空间的大师们!
一炷香已经烧开,每个人都在冥思苦想,华锦也做出思考状,实际上是在选择那首诗,芙蓉对自己的小姐那是百分百的崇拜和信任,她也曾经看过华锦写字,虽然她不认字,但看到那种挥毫的样子,就觉得自家小姐特别厉害。
一炷香过了一半的时间,章蕙兰开始写了,华锦依然没有动,还站着在思考,等到又过了好一会儿,香烧了大半,华锦才提笔,蘸了墨,准备动笔。
芙蓉看到华锦用左手拿笔,有些不解“小姐!”
华锦看了她一眼,芙蓉马上安静下来,不再说话,既然小姐要用左手,总是有道理的。
华锦不是左撇子,她是右利手,但她不想那么出风头,让她做打油诗,她做不出来,只能抄袭,她诗做的不行,但字写得好啊,不能认输,必须写,那就只能扬短避长了,左手写一首诗,诗一定会惊艳的,然后用字的丑陋,综合一下,就好了,至于作画,到时候再看吧,认输也没什么,差不多就好了,扬名神马的,她不想呀!
从来没用左手写字的人,用毛笔写出来的字会怎么样,华锦用现实告诉了人们,那就是四个字,惨不忍睹啊,四句诗,每一行的字的大小不一,扭扭曲曲,除了没有错字,也没有什么优点了。
知县夫人也看过华锦的字的,这次看到华锦故意这样,有些意外华锦的做法,一般女孩子都是爱出风头,爱受关注的,哪怕是她自己的小女儿,才几岁就喜欢被人称赞,被人关注了。但华锦偏偏就能反其道而行,不知道该说华锦什么。
名声这种事情,要跟相应的背景搭配,才有好的功效,什么王爷家的郡主,宰相家的小姐啊,这种背景的女子才名出来,才会受人推崇,嫁入个好人家。但一届平民还有才名,生怕没有人想让她做禁脔,做小妾吗?
不管华锦为什么故意这样,大家看到了以后都松了口气,说实话,但凡去过华锦家的人,都知道她的字画是什么水平,自己家的女孩子什么本事,他们也清楚,华锦如果真的把自己的孩子都比下去了,他们也不舒服,但她这样一来,大家都舒服了。虽然诗没写好,但字还是不错的,总能算个平手嘛,不丢人呀!
“晓迎秋露一枝新,不占园中最上春。桃李无言又何在,向风偏笑艳阳人。”
知县夫人念着华锦的诗“好一首紫薇花!”
李氏虽是庶女,在京中也是大户人家,从小就是读书识字的,学问也还可以,品鉴能力还是不错的,华锦的这首诗,简直好的惊人,即使是用那么差的字写出来,也读得让人齿颊留香。
章蕙兰的字还是不错的,诗却做的一般,肯定是比不上华锦抄袭的大诗人杜牧这首了,知县夫人有些为难“若轮诗的质量,自然是华锦胜出了,但若论书法,却是章姑娘胜了!”
“既然这样,算平局吧!”
原本看到华锦故意写的不好,还觉得华锦太谨慎了,后来看到华锦一身朴素,联系她的家世还有经历,也明白华锦的不得已之处,常玉娆没有点名,而是这样提议。
“好!”
华锦欣然答应,章蕙兰在母亲的指示下,也点了头,明显知县夫人想要这个结果,干嘛对着干?
常玉磊正百无聊赖的看着一群人品评做出来的诗,这里地处偏僻,学问做得好的也不多,自然,做出来的诗也一般,他很关心的是,华锦那小姑娘,到底会做出什么诗来。
知道他们也关心,知县夫人便命人把华锦和章蕙兰的诗端出去给他们看,当然,女子的作品不能流出去,两个人的字,还是要拿回去的。
“可惜可惜,如此好诗,竟然没有相应的好字,太可惜了。”
看到华锦的字和诗,一群人叹息。
常玉磊看到那一堆狗爬,笑了,这个华锦姑娘,还真是个妙人啊,能够煞风景到这种程度的,也真是太难得了。
华锦很得意,平局这个结果,她很满意。
☆、一首诗人
有了好诗,打了个平局,知县夫人就没有再让华锦她们比了,章蕙兰的画学的不精,比起华锦的画差很远,但看到华锦的字那么差,就想比一下,章李氏却是看到华锦用的是左手的,知道华锦这是故意让的自己女儿,见好就收,平局的结果大家都好看,这作画,就没有比。
最后只有一个平局的结果,知县夫人也很大方的各自给了华锦和章蕙兰十两银子,皆大欢喜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