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予殊,我为了你改变血族几千年的生活习惯,给了人类独立的领地,甚至让血族以人造血为食,你想要的我都做到了。你喜欢喝红酒,我在城堡的酒窖里给你藏了几十瓶,结果你说走就走。你倒是走得干脆,你知道我找了你多少年吗?”
他自问自答:“两百一十四年。我找了两百一十四年三个月十四天,翻遍了世界上的每一个角落。直到我破开禁制,来到另一个世界,才重新找到你。这些年,你知道我怎么过来的?”
“你该不会以为我过得很开心吧?”
“终于见到你了,你把我忘得一干二净,还和你的白月光结婚,然后告诉我说,连做替身,我都不是唯一的。你的那些奸夫还拿银制品烧我,拿大蒜汤恶心我,我说什么了?还不是只能忍下来。”
“告诉我,为什么不让我碰你?你——你很讨厌我吗?”
血族气质中本有一些超脱的神性和邪性,现在,猩红的眸子里闪出一些小心翼翼,一些痛楚,一些迷惘,一些自我厌弃。这些细碎的情绪都是人类的情绪,本不该属于神的,出现在盛夜脸上,像一个高高在上的神明,被拉入人间。
凌予殊心脏漏跳几下。
他也说不清楚之前什么想法,但是他的确对和盛夜做这件事有点抵触,像是出自本能一样。
但是现在,看着这个人,他就只是……他就只是没办法让这张脸上,显出痛楚。
他捧着盛夜的脸,说:“怎么可能讨厌你,爱你的,超爱你。对不起,让你找了我这么久,”
说着就亲了上去。
心里咬着牙想:拼了!
真的拼了!
大不了今天过了之后,后面的一个月都在画室里画画,不要见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
没错,只要今天过了……
反正这种事,自己只要躺着就好了。
总之肯定不会真的因为这种事死掉的吧。
十分钟之后,凌予殊眼前一黑,差点一口气没上来,一脚把盛夜从床上踹了下去。
会死的!真的可能会死的!
他现在知道,为什么自己潜意识里始终是抵触了。
原因很简单,却又实在是很奇幻,属于他之前完全没往这方面想的那种,那就是:
因为盛夜活超烂啊!
超,烂!
这家伙完全是七个人里倒数第一的那种烂啊!!!
烂到凌予殊都惊呆了。
跟盛夜亲亲就跟打仗似的,他早有准备,但是他没想到那个啥也跟打架一样,就,字面上的“打架一样”
,而他是被打的那个!
不是比喻不是夸张,是真的被打啊!!!
疼,超疼,不是那个啥的情况下会哭唧唧撒着娇的那种疼,而是实实在在的被打的那种疼啊!
先前那个想法也是错误的——还真的可能因为这种事死掉的!因为人被打,就会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