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正军清了清嗓子道:“是首小诗,很短,只有一句——黑夜给我黑色的眼睛,而我却用它寻找光明!”
唰!
全场一片鸦雀无声。
笑声嬉闹声戛然而止,众人俱都目瞪口呆,被这首诗给彻底镇住了。
“太好了,这首诗写的太好了!”
肖文华猛地坐直了身躯,一双眼睛神采奕奕,顿时就不困了。
“好!写的真好!”
赵雪柔瞬间热泪盈眶:“这首诗概括出了一代人的心理历程,表达出对黑暗的否定、对光明的向往与追求。”
“短小精干,力道千钧啊!这首诗有力地证明了诗是精粹的艺术!正军,你这首诗,真是写到我心坎里了!”
唐晓芙回味着小诗里的深意,产生了强烈的感情共鸣,怔怔地看着林正军,一时间,竟是痴了。
林正军尴尬一笑。
这首诗是剽窃顾城的,让他自己来写,他可没这个本事。
“正军,你该去搞文学创作,做麻糖实在是屈才了!”
“是啊!这首诗一旦发表,一定能引起文坛的轰动。”
众人七嘴八舌地讨论着。
林正军却摆了摆手,笑道:“我对文学兴趣不大,诗歌小说,能拿来当饭吃吗?”
“怎么不能!”
赵雪柔“啪”
地一拍桌子,激动地道:“1977年,发布了《关于稿酬及补贴办法的通知》,著作稿定为每千字2至7元,翻译稿为每千字1至5元。”
“发表一篇五千字的小说,稿费收入30元,相当于工人一个月的工资啊!”
这倒是个赚钱的好法子啊!林正军心中微动。
80年代,大家人均文艺青年,是三五成群坐在一起畅聊一夜文学的时代。
一本纯文学杂志,动辄发行量几十万册,上百万册。
一首兔子尾巴长的朦胧诗,就能让你火遍全国,人尽皆知,比顶流还要顶流。
搞文学,能赚钱,又能出名,名利双收!
前世,林正军崛起之后,虽然家财亿万,但因对唐晓芙满是愧疚,从来不近女色,对那些娱乐场所更是避而远之,号称冷面霸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