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办的一个同志,到生技科找刘晋说:“这个星期六上午,在县城召开有关企业运动会的安排部署会,要求各单位派人参加,刘科长,你是厂党总支分管此项工作的总支委员,你看派谁参加为好,等你指示,我好马上通知到位。”
刘晋考虑了一下,说:“这次会议,我准备亲自去,再派一名同志跟我一起参加,我看就通知张正前参加吧。”
厂办同志说:“好的,我马上通知到位。”
星期六清早,刘晋就骑着单车往县城赶去,刚出厂门就看到了张正前,也是骑着单车往县城方向走,刘晋看到他就说:“你是到县城去参加会议吧?”
张正前说:“是的,你也是去参加会议的吧?”
刘晋说:“对的,我们一起走吧。”
说完,两人各骑着单车,往县城赶去。两人到县城后,找了一家早餐店,吃了一点早餐,就赶往了会议地方。
这次会议安排在县经委的大会议室召开。主席台上就坐着县总工会主席和县经委主任两名负责人,经委主任主持,县总工会主席作运动会部署安排的讲话。
县总工会主席的讲话,对开展这次企业系统的球类运动会进行了全面的概述,从主办意义到领导机构的明确,从参加范围到比赛时间的确定,以及奖励范围和奖励金额的安排等方面都讲的非常清楚。
最后,县总工会主席反复强调说:“这次球类运动会的开展,是为了活跃企业职工生活、提高职工的健康水平、推动职工的文化体育运动而进行的,所以要充分体现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宗旨,不能单纯的为了名次而参加比赛。
大会主题报告结束后,会议安排了分组讨论。整个经委系统的企业主要分为两个系统,一个是国营企业类,由工业局主管;一个是集体企业类,由轻工业局主管。
刘晋所在的机械厂是国营企业,按道理应该是由工业局主管,但由于机械厂是由原国家农机部布点投资的企业,所以,企业的行政主管单位就属于农机管理部门,而行业归口又属于经委管理,包括数据统计、财务管理等方面,都由经委归口管理。
机械厂参与了工业局系统的企业组讨论,整个讨论非常激烈,包括对球队的名次产生办法、分组方式、奖励名额的设置等等,各个单位都提出了不同的看法,有些意见还比较尖锐,讨论过程中甚至是各执己见、脸红耳赤。
刘晋和张正前代表的机械厂是第一次参加这样的运动会,原来,经委主办的类似运动会时,机械厂表示不参加,这一次还是厂里主动争取,要求参加的。
作为机械厂的领导,对参加此次企业球类活动非常支持,王厂长给刘晋的指示还是三句话:“要钱出钱、要人出人、要物给物”
。王厂长为了不给刘晋压力,明确指示刘晋,对于比赛结果看重又不看重,力争好的成绩,展示企业形象;不管结果如何,重在积极参与。
正由于王厂长给了刘晋这个尚方宝剑,所以,在企业的整个讨论过程中,刘晋和张正前都显得很低调,他们发言的基调就是听从多数人的意见,尊重最终讨论的结果。
分组讨论直到快吃中饭时才结束,按照会议议题,中餐结束后,各个企业代表休息,运动会组委会开会讨论决定相关事宜,这次讨论还要结合上午分组讨论的意见,确定出基本方案,组委会再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最终确定方案。
会议最后一个议题,是所有参会人员集中参加会议,由组委会负责人宣布比赛方案。所有参会人员都有一个特点,就是看重篮球队的比赛方式和有关方案,至于羽毛球和乒乓球是小球比赛,涉及到的主要是个人实力,对于整个企业的影响力远不如篮球的大。
对于这次运动会的活动,县经委的领导们高度重视,也深知竞技类运动项目的影响力和激烈程度,特别是像篮球这样的项目更是如此,所以,在此次会议之前,就召开了企业主要负责人会议,明确了一些基本事项。这一次会议,机械厂的王厂长没有参加,可能是经委系统的直管企业负责人会议,就没有通知机械厂的负责人参加这次会。
在下午组委会讨论过程中,县经委主要负责人赵主任找刘晋征求意见。刘晋一进赵主任的办公室,就主动向领导问好,说:“赵主任好,我是机械厂的刘晋,您叫我小刘就好。”
赵主任看到刘晋进办公室的表现,心里面对他就比较认可,比较喜欢,所以,也很热情地接待了他,并夸奖他说:“小刘科长,一表人才、年轻有为,不错。”
赵主任请刘晋坐下后,准备亲自为他泡茶,刘晋见状,便迅速起身走到赵主任面前,拿过热水瓶,先为赵主任的茶杯添好水后,才给自己的茶杯倒上水。
赵主任说:“小刘科长,上次我们经委系统的厂长们开了一次会,对这次运动会确定了一些基调,你们厂的负责人没有参加,所以,我找你征求一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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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晋说:“请领导指示。”
赵主任又说:“主要是确定了二个原则,一是费用原则,二是组委会最终决定权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