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慈抗议道,“下次出去采购之前,给我要个清单好吗?总不能顿顿鹿肉。”
她一面说着,一面将啤酒、黄油和意面拿了出来。
这次就先简单做点。
据说鹿肉身上最好吃的部位就是里脊,但上顿饭做的太烂了,任慈也没尝出来好坏。
她回想了一遍原来做牛肉的方式,决定试试看。
先把半米多长的里脊肉按人头分开,涂抹上调味料并泡进啤酒里腌制。趁着这个时间,任慈翻箱倒柜,找出一口很久没用的锅洗干净,又研究清楚了烤箱的使用方式。
架锅煮水,任慈又把短暂腌了一下的鹿肉送入烤箱。
转一圈后端出来,将一整袋子意面全部放进沸水煮,而后切开黄油,把端出烤箱的鹿肉再一块一块煎制。
这是任慈第一次动手做鹿肉,但她信心十足——不会比昨天布莱恩硬塞进自己嘴里的更难吃吧!
从煎锅中拿出的鹿肉滋啦啦作响,散发着黄油和欧芹的香气。
任慈拿起刀,一靠近就忍不住抱怨:“好烫!”
一直沉默着注视她忙碌的布莱恩这才做出反应。
她忙里忙外时,布莱恩·怀特始终伫立在一旁。面罩遮住了弟弟的所有表情,若不是还在呼吸和眨眼,几乎和个塑料假人没什么区别。
现在,“塑料假人”
大步跨到任慈身边,拿过了她手中的厨刀。
这就是要代为切肉的意思。
但……
当他的皮手套要碰触熟肉时,任慈的脸色微变:“你,你手套碰过生肉的。”
他的手套上还有鹿血呢!这沾上生肉,她岂不是白白把肉做熟。
布莱恩转过头,触及到任慈想反对又不敢吱声的模样,动作停顿片刻。
而后他将厨刀搁置在案板上,摘下了右手的手套。
就像是硬生生揭开皮肤,黑色皮革褪下时,他右手的伤疤暴露出来。
这不是正常人应有的手。
布莱恩的右手,就像是被彻底切割又重新生长一样,自手腕到手背,留着一道清晰疤痕,不要说皮肤,连骨骼都好似缺了一块,呈现出细微的扭曲。
天生残疾吗?还是受过伤。
任慈的视线在布莱恩的伤疤处停留片刻,不敢继续看。
但轻微的残疾完全不影响他正常生活,布莱恩用摘下手套的那只手按住鹿肉,左手则重新持刀。
他熟练地将所有鹿肉切成了均匀大小的肉块。
“我尝尝!”
任慈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轻松地开口。
她主动走到布莱恩身畔,用餐刀插起一块肉送入口中。
“差强人意,”
任慈满足地自我点评,“我其实不会做鹿肉的,但昨天你送来的肉烤得太老,我就在想也许鹿肉更适合做生一点。”
三分熟的鹿肉,汁水比昨夜的鹿肉更多,但肉质一点也不柴。
啤酒也起到了去腥作用,吃起来不那么酸涩了。
“布莱恩要不要尝尝看,”
任慈做出期待的表情,她又插起一块鹿肉,“我可以碰你的……脸吗?”
说着,她昂起头。
面前的男人没有给出任何回应。
不说话就是默认了。
任慈鼓起勇气,朝着他的皮面罩伸出手。
指尖悬停在他的面罩上方,任慈停留片刻,见面罩男没有像上次一样阻止自己,任慈才谨慎地抓住面罩边沿。
就像在地下冷库布莱恩自己做的那样,任慈把面罩掀开了一个角。
他的嘴巴和右脸一角的伤疤露了出来。
任慈将鹿肉送到布莱恩嘴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