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得有一个死前成功报仇的。”
魔尸死得很值,手刃了仇人,总比冤死强。
只可惜他有个五岁的孩子,无人照顾,长这么大门都没出过,免得被人认出魔身。
他一死,这孩子要么饿死,要么饿得实在受不住,上街找吃的。
知道穿衣服裤子还好,不然那两条犀牛腿,必定引来辑妖队,难逃一死。
马六掐着点肢解完魔尸,雷鹏刚好来收物料。
一见石室里没有交手的痕迹,雷校尉心里就是一惊。
老六这是要翻天啊!
入道境巅峰的妖魔,心怀不甘而死,在他面前竟然连动手的勇气都没有,或者说,还没动手便被镇压了。
不论哪一种,马六的修为都非同小可。
“这小子,越凶猛了。”
一晃十余年过去,雷鹏印象中的马六,还是那个不停咳咳咳的病痨鬼,说不准哪天一口气咳不上来躺倒就死。
以前还能感应到老六的气息,知道他外弱内强,故意装犊子。
这次回来,入道境初期的气息展露无遗,但雷鹏可不会相信这就是他的全部修为。
“这小子不可以常理衡量,以后对他还需再多一些重视才是。”
心里暗暗寻思着,雷鹏问道:
“六子,刚刚九号扒手死了,要不我将你升去九号?”
“怎么死的?”
“狐妖尸变,男身女相,成了个没穿衣服的绝色女子,九号没把持住色心,被吸干精气而死。”
雷鹏说道:
“不过他也不算白死,脸上满是欢愉之色,做了那花下风流鬼,总好过病痛缠身而死。”
“……”
马六嘴角抽了抽,见多了妖魔,头回听说被男妖吸死的扒手。
“我搬去九号也可以,大人您看着办便是。”
九号与十号扒房的待遇差距很大,十号的食物能让马六保持体力都算不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