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可能是习惯了路闻至存在,每天至少会碰面一次,一下子见不到了林逢时心里就有些微妙的,无关痛痒但却又切实存在的……不适应。
白日还好,店里生意红火,尤其是午后的某个时间段,有时候连吃饭都顾不上,更别提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了。
但是晚上回到公寓,安静下来之后就会觉得缺了点儿什么。
大概怕他一个人呆着无聊,第三天早上a1pha打电话叫他起床的时候问他喜不喜欢小动物。
“喜欢。”
林逢时从床上坐起来,随手按下遥控器将窗帘打开,明媚的阳光瞬间充满整间卧室,下意识抬手遮了下眼睛。
应路闻至的“变态”
要求,林逢时这几天晚上一直睡在路闻至的床上,不知道是a1pha残存的信息素的作用还是白天上班太累,睡眠质量比在寝室的时候好很多。
“那你更喜欢小猫还是更喜欢小狗?”
路闻至似乎正在刷牙,听筒里依稀能听到电动牙刷的声音。
“小狗。”
话音停顿了下,路闻至吐掉牙膏沫,漱了漱口,腻歪道:“什么类型的?活泼好动的还是安安静静的那种?”
他本来还想加一句“又或者是我这样的小狼狗”
,但话还没说出口就先把自己油到了,果断放弃。
虽然不太懂路闻至问这个做什么,林逢时还是认认真真答了:“都可以,只要长得别太丑。”
“哦~”
路闻至拉长了语调,轻笑一声说:“知道了,你喜欢长得好看的。”
“……”
确实可以这样理解。
溜达着走到客厅,路闻至喝了口燕麦奶,“要不要养一只?”
林逢时想都没想直接拒绝,a1pha问他问什么,他说:“不想养,没时间,太麻烦。”
养狗的话每天都要遛,不然活动量不够就会拆家,而且还会弄得到处都是狗毛,还有就是狗粮比他的口粮都贵,开销太大。
稍微组织了一下语言,路闻至说:“昨天下午我去朋友那儿碰到了一条很特别的狗,不仅长得好看,还特别乖,不掉毛不拆家,能听懂大部分指令,最关键的是它好养,平时根本不用管,然后我就让他帮我买了一条,八点左右就会送去公寓。”
林逢时微微皱眉,掀开被子下床,为难道:“我真的没时间养,能退掉吗?”
他不太喜欢路闻至这种不跟他商量就做决定的行为。
路闻至手指有节奏的敲着杯口,沉吟了下说:“要不这样吧,等它到了你先看一眼,要是不喜欢的话我让李川晚上去抱走,可以吗?”
林逢时想了想,暂时只能这样了,“嗯。”
挂断电话,林逢时先去洗漱,然后去厨房做饭,一份是早餐,一份是午饭便当,还有一份上班的路上带给奶奶。
另一边,率先吃完早餐的路闻至回房换了衣服,甩着车钥匙下楼,顺便跟正在沙上看新闻的母上大人打了个招呼。
“妈我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