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
“口子太小了?”
孟则问:“那我再划开一点。”
赵知颐赶紧抓住他的手:“那是腺体不是装大米的袋子!”
孟则按住他后脑勺,“咬吧,别哭了。”
“哦。”
赵知颐吸了吸鼻子,忽然往孟则怀里一钻,胡乱蹭来蹭去,将眼泪全部蹭在了孟则的衬衣上,孟则:“……”
赵知颐趁着这个机会,就着孟则划破的伤口,咬了下去。
咬腺体也没有什么特殊的感觉,就像是打开了一桶窖藏多年的陈酿,启封的瞬间酒气扑鼻,熏的赵知颐有些醉。
也不知道孟则为什么喜欢咬腺体。
“好点了吗?”
孟则摸了摸他清瘦的脊背,“还想哭吗?”
“不想了。”
赵知颐松开他,看见他皱眉的样子,明明脸上还挂着眼泪,又忽然笑了:“我俩咬来咬去好像两只小狗。”
孟则没说话,赵知颐察觉到自己这话太冒昧了,在原著里,孟则可是一个标准的霸道总裁,霸道总裁怎么会允许别人说他是小狗呢。
“我……”
孟则忽然抬起手,捏了捏他脸颊上的软肉,道:“如果你是小狗,那应该是一只小柴犬。”
“哈?”
赵知颐问:“为什么我是柴犬?”
孟则:“犟。”
赵知颐哼了一声,“那你肯定是狼犬。”
“嗯?”
赵知颐同样冷酷的用一个字形容:“凶。”
孟则失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