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知颐走到孟则面前,侧头露出自己的耳朵,他没有耳洞,上面夹了一枚银质的耳钉,也不知道是耳夹太紧还是赵知颐太过敏感,这么一会儿功夫,雪白的耳垂已经通红一片。
“不太舒服。”
赵知颐说。
孟则:“低头。”
赵知颐顺从的低下头,孟则将那枚小东西取下来,顺手捏了捏那仿佛要滴血的可怜耳垂,“不舒服就不戴,还痛吗?”
“……”
赵知颐眨了眨眼睛,“你摸我耳朵干什么?”
孟则迟疑:“安抚?”
赵知颐哦了一声,他觉得被孟则捏过的地方麻麻的,更难受了,道:“谢谢,但我不是小孩子了。”
孟则就弯起唇角,那是一个有点淡的笑,“二十一岁,怎么不是小孩子?”
赵知颐回想了一下原著剧情,孟则今年二十八岁,他们之间有七岁的年龄差,也就是说孟则上小学念春眠不觉晓学钟表怎么认时,赵知颐才刚刚出生,在孟则眼里,他确实还算小。
“怎么样,孟总。”
造型师妖妖娆娆的走过来,拉着赵知颐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展示,像是在展览什么自己得意的作品,“好看吧?”
赵知颐长得很好看,这是毋庸置疑的。
小学的时候女孩子们就会给赵知颐送各种糖果饼干,后来年纪渐长,还有男生堵住赵知颐表白,至于在打工的时候别人死皮赖脸要微信,更是常态,赵知颐也知道自己的外貌条件不错,并且能利用这点难得的老天爷赏下来的饭让自己过的好点,比如兼职的时候跟老板谈更高的工资之类的。
所以他并没有尴尬,而是仰起头看着孟则,“还可以吧?”
孟则看着他鼻尖那颗很小的黑痣,微微点头,“嗯。”
造型师:“就这样?”
“这就完了?”
赵知颐莫名其妙:“不然呢?”
孟则皱眉:“还要怎么样?”
造型师恨铁不成钢:“孟总您当然应该捧住您美丽的妻子的双手,轻吻他的手背,然后赞叹他今天真是漂亮的好像那个落入凡尘的天使,然后你两再搂在一起吻的难舍难分……”
“……”
赵知颐忍了忍,没忍住:“别逼我抽你。”
孟则道:“时间差不多,可以走了。”
两人离开会所,有工作人员小声道:“你怎么就是管不住你这张嘴,孟总那是能开玩笑的人吗?”
造型师却撑着水吧的台面笑眯眯的道:“孟总又没生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