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走了客人,任尚走向了苏弦,前不久还在叫嚣着势不两立的两个人,此刻就像是久别重逢的朋友,任尚主动的跟苏弦说话,“老头子非得让我来陪客人,没办法,赶鸭子上架,只能过来了,穿这身真不舒服。”
没有惊讶,没有不自在,口气随和得像他们之间是多年的老朋友,短短的时间内,是什么让这个盛气凌人的人一下子变了这么多?苏弦难以想象,这难道就是爱情的力量?
苏弦微微地笑了一笑:“非常帅气。”
任尚的脸上有着一闪而过的难为情,并问道:“也是跟客户过来?”
“跟朋友。”
“温何?”
“是。”
苏弦短暂的一愣后回答,并心生羡慕,果然关于左月尧的任何一件事,都没有任尚不知晓的。
“听说他现在混得不错。”
没有想象中的反感和排斥,任尚的夸赞再次让人感到意外,“没想到他竟然也是个富二代,同样是富二代,他比我有出息多了。”
这样的话能从任尚嘴里说出来,那比太阳打西边出来还稀奇,不忍看他自贬,禁不住柔声安慰:“你也很不错。”
“嗤。”
任尚横了苏弦一眼:“别拿我跟他比,任爷我从来不屑跟任何人比。”
好家伙,这脸转得可比什么都快,她什么时候说过比较的话了,明明是他自己先说的好不好!苏弦心下忍不住想笑,这才是她认识的那个任尚嘛,这样感觉就舒服多了。
任尚指着凉亭处:“坐会儿?”
苏弦看了看四周,风景秀丽,温度适宜,沁入鼻尖的淡淡花香伴随着微微的细风不缓不急,一切,都显得刚刚好。
他们面对面而坐,桌上空无一物,任尚将身上的那件外套脱下来,随手丢在了石桌上,苏弦看着都心疼,见着他拧开脖间的纽扣,摆了摆头后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当初就该跟尧尧一起学医,这样就不用在这些伪君子间周旋,别看他们一个个衣冠楚楚的样子,背地里不知道多肮脏多虚伪呢,都是些吃人不吐骨头的货色。”
关于这点,苏弦深知其中,只不过话题里提到了左月尧三个字,让她的口若悬河瞬间变成了犹豫不决,她该如何接住这个话题,才能在任尚的面前表现得心平气和。
任尚抬眸看了她一眼:“以前我总不明白,他那样的人,想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却偏偏非你不可,总觉得他一定是脑子进水了才这么偏激,甚至得出一个结论,这天才一样的人,是不是都会在某一方面存在着严重的缺陷,比如说,感情方面。”
“现在总算是明白了,感情这东西,还真没有什么缘由可溯,也没什么道理可言,喜欢就是喜欢,爱了就是爱了。”
这是再次遇见以来,任尚第一次跟苏弦说过的如此多的话,而且是亲身经历了感情的波折后的有感而,他自小到大过得一向逍遥自在,在他的生活里,女人跟烟酒没什么区别,他从不对任何一个女人走心,因为他觉得感情这东西麻烦得很,一旦沾上了甩都甩不掉。
老天就是这样,你越不想要什么,他越丢给你什么,大学时候丢过来的那个叫6夕冉的小丫头,他全当是好玩的玩具,逗弄打趣好不快活,却原不知道,原来那时候就埋下了“祸根”
!
如果让身边的兄弟们知道,他堂堂一个任家大少爷,整日里追着一个名不经传的丫头片子跑,还被对方各种甩脸各种嫌弃,避他就像避瘟神一样,那他这张老脸,该搁在哪里比较合适?
不想还好,一想就来气,那个死丫头怎么就不能像别的女人一样,上杆子的往他身上贴呢?她越不贴,他越有种想把她摁进怀里的冲动,左月尧开玩笑说他这叫得不到的心理变态。
其实不然,他知道,他是爱上了。
原来,这就是爱情啊。。。。。。
“大学的时候,她收养过一只流浪猫,只可惜后来因为生病死掉了,她直到现在都没养过任何一只小动物,虽然她很想养,但这丫头有个毛病,就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养猫是这样,感情也是这样。”
苏弦的目光看向一侧,凉亭边有一丛花,花开争艳,毫不相让,美即美矣,但零星些有些枯萎的花朵,容易让人生出几分失落。
“周末下午的时候,她喜欢往流浪动物收容中心跑,她说对着那些单纯又可爱的小动物,心情会十分的治愈,最近经常把想收养一只流浪猫或者流浪狗的话挂嘴边上,但又担心自己照顾不好,十分纠结。”
“她有恐高症,大学的时候连睡在上铺都不敢,最近为了克服自己的恐高,经常往高的地方跑,我在想,在这种情况下,她的身边是不是该有个人,给她点精神支柱什么的。”